交汇点讯 近日,由长航镇江分局侦破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特大长江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不等刑期。
2020年7月初,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走访工作时获取线索,在长江扬中段某水域疑似有团伙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经过前期走访调查,一个以张某、徐某、朱某为骨干的非法捕捞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成员晚上聚集在扬中市江堤外某养鱼场,以养鱼场作掩护,乘坐快艇,在附近长江干线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并安排人员在江堤上放哨,观察无事后再靠岸,将禁捕工具、渔获物存放在养鱼场,第二天早上再驾车来养鱼场取走渔获物贩卖获利。
在掌握团伙成员信息后,分局成立专项抓捕组,周密部署,准备在该团伙再次作案时现场抓捕。
7月30日,专案组获知该团伙当晚将出动,随即组织20余名警力布控,于7月31日凌晨1时现场抓获张某、徐某等4人,查扣涉案快艇2艘、铁质渔船1艘、电抄网1套、电瓶5只、逆变器3台,渔获物50.1公斤。经过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其他同伙4人。办案民警不顾疲倦连夜出击,将吕某等4人抓获,成功收网。
经过3个多月、行程12000余公里的大量走访调查,餐饮业主张某某等30余人纷纷落网,查清“捕运销”链条式团伙6个。警方查明: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张某等趁着夜幕掩护驾驶快艇、渔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具,在长江扬中段水域非法捕捞100余次,捕捞刀鱼、鮰鱼、江虾等水产品共计2900余公斤,并销售给张某某等餐饮业主,共计非法获利40余万元。
该案是长江镇江段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作案工具最齐、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破坏长江生态的非法捕捞案件。案件侦破有力震慑了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对推动长江江苏段“十年禁渔”起到了积极效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钱飞 通讯员 濮方杰 程鹤云
编辑: 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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