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被告人刘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85000元。

2020年12月4日,被害人张华之子张强被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被告人刘伟得知情况后,联系张强的女朋友马兰,主动帮忙给张强聘请律师,在帮忙过程中,被告人刘伟得到张强远在外地的父亲张华的联系方式。随后,被告人刘伟联系被害人张华,谎称给张强聘请律师、上缴违法所得需要钱,让被害人张华给其汇款85000元。被告人刘伟收到汇款后,将之挥霍一空。

为预防和减少诈骗案件发生,进一步提高防范诈骗意识,筑牢反诈“防火墙”,减少财产损失。法官提示,以案为鉴,请广大人民群众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信息安全,增强法律意识。不要相信不明来电和短信,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信息,更不要轻易汇款,很有必要在手机上安装公安部推广的 “国家反诈中心”APP,形成全民“反诈”合力。(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