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中,一次重大改革便是“摊丁入亩”制度,“摊丁入亩”制度由清朝康熙皇帝率先提出、雍正皇帝强制实施、乾隆皇帝完全推广的,封建社会长期以来的人头税就在此被废除。“摊丁入亩”制度实施过程艰难,社会背景复杂,对后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摊丁入亩”制度复杂的社会背景

最初设计“摊丁人亩”时,土地兼并趋严重化的现实问题是统治者需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内容。该项制度是清朝统治者用以缓和因土地兼并而引发的社会阶级矛盾的一项重要政策。

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满清军事实力强大,因此皇室贵族,大小官吏以各种方式侵占汉人土地。在地主经济的日渐复苏,清朝政府对国内政权的全面控制下,满清贵族和汉族高官们更加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土地兼并,有的出钱购买、有的奏请批准,手段多种多样。

清朝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土地也是商品的一种,被纳入早期的商品经济中的土地被进行交易,土地的买卖,加速了地权的频繁转移。由于土地频繁买卖交易,民间有了“千年田八百主”的说法。

社会强烈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地兼并和集中的现象的大量发生,富豪土地多,而普通群众土地少。同时,在“丁额无定,丁银难征"会造成很大的钱粮亏空的影响下,清政府的财政收人被“以田为经,以丁为纬”的赋役征收严重影响。

更令清政府十分头痛脑热的是,由于农民逐渐处于无地或少地的状态,造成清朝社会中上下层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和公开化,出现了很多围攻城府、打家劫舍的事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是“摊丁入亩”的基本原则。

地主人丁少,田地多,农民的人丁多但是田地少,因此有“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的说法,由此可见,清朝政府采取的这些赋役变革做法,是为了挽救其阶级动荡的社会现实,而非无视自身的阶级利益,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行动。

“摊丁入亩”制度实施的艰难过程

在清朝康熙时期,“摊丁人亩”这项制度,康熙曾推行过但并不是非常顺利的。这是因为富户豪绅暗地里都是拥有几百顷土地和钱庄的,官员常会做出强霸田产,逼死穷人的事情来。即使清朝政府规定满人不得经商,汉官们严禁经商,农人税收要采取"摊丁入亩策略”,康熙皇帝也决定水不加赋。

但贵族官吏不愿意缴纳赋税,想要特权,不愿意但他们妄图享有特权,谁也不愿意缴纳赋税,白白地向外流出到手的银钱。“摊丁人亩"曾作为一项重大的经济变革措施被强制实施,在雍正时期。在浙江全省“摊丁人亩"制度得到了顺利的推行和实施。

虽然一开始富户豪绅的强烈反对“摊丁人亩"制度,但是在浙江巡抚李卫的措施下,成功实施,李卫刚强决断,精明能干,深受信任,虽出身于草芥民间,而且没有经过科举制度,但是他深知“摊丁人亩”的新政,不仅有益于最为底层的普通百姓,也有利于稳定朝廷,这项政策是利国利民的。

这也是雍正用人的高明之处的反映,他往往大胆提拔拥有独特专门的才能的人,而不是仅仅拘泥于用科举读书作为选拔官员,做到人尽其用。

在李卫看来,不有效推行摊丁入亩"制度,既对不起皇上的知遇之恩,也对不起日常生计的黎民百姓。因此,虽然李卫刚一上任,钱塘县令就紧急禀报浙江各地的豪绅贵族子弟都汇聚到省城强烈请求皇上不要实行“摊丁人亩”的新政的事情。

但是李卫不在乎富户的请愿和吵嚷,只按照雍正的旨意,立即派出重兵包围了钱塘县衙,推行新政,甚至还抓捕了带头闹事的富户,驱散了聚集在县衙的豪绅子弟。也让带头闹事的富户在牢狱里呆了一段时间,并且革去他们的功名利禄。在李卫这样的措施下“摊丁人亩"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推行。

雍正年间,除了浙江省份以外,其他各省如江苏等均陆续实行了“摊丁入亩"制度。乾隆皇帝时期,全国范围内施行摊丁人亩"制度。

“摊丁人亩"制度提出、强制实施、完全推广分别是由是康熙皇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完成的。并且在中国国内完全推行和实施起来的“摊丁人亩"制度标志着中国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摊丁入 亩“制造的后续影响

在清朝皇室看来,“摊丁入亩"制度是“良法美政,归于大同而无业贫民永沐"。从一些方面来看,“摊丁入亩"制度在我国赋税史上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变革。

该制度是在一定程度上对贫民是有利的,“摊丁入亩"制度对整个社会产生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标志着封建国家赋役制度的转变即由传统的多样赋税制度向统一的赋税制度,它对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相对稳定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摊丁入亩"制度适度减轻了普通百姓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削弱了封建依附关系,促进了社会矛盾的缓和和人民封建束缚,轻微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推动了资本主义发展萌芽,促进了清朝政府形成中央集权和多民族国家统一。

但是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因为封建社会自身的先天缺陷而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即使通过摊丁人亩制度的实施,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并且普通百姓的负担依然沉重的,很多普通百姓逃离到外地躲避政府赋税。

《清朝通典》对此有很多的记载,根据《清朝通典》记载:

“雍正六年,湖广等省民带着家人去四川逃荒,为什么去四川的人很多呢,都是因为本省大小官吏平日里全没有进行抚绥,导致百姓失所....”。

通过这则材料我们可以了解到:普通百姓之所以涌人四川是迫于沉重赋税之下不得已而为之,而不是因为灾荒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乾隆年间,出现了一个趋势,即普通百姓逃离原籍的规模和范围日渐扩大。

根据《清朝通典》记载:

“乾乾隆二十七年,定内地流民潜入本清政府流放和关押犯人的宁古塔之禁。”

虽然宁古塔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较差,但是黎民百姓却愿意到这个地方去谋生。这也反映了原本清朝统治者希望“摊丁人亩"制度能减轻人民赋役困苦,但是该方面取得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实际上虽然国家赋税征收的常态化受到了"摊丁人亩”制度将部分资产丰足的中间民户阶层以土地固定的形式稳定下来的影响。

但封建主们盘剥利用的主要对象还是依靠租佃方式进行谋生的普通百姓。这是因为上层剥削富户为了逍遥于制度设计之外采取种种途径和方式,这也清楚地说明了清朝政府实施的“摊丁人亩”制度的实质是一种封建赋役制度形式的微妙变化,对于封建制度对劳动人民的残暴剥削在根本上并没有也绝对不可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