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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逐月对冲还公积金贷款,
应如何办理?
今天,小编来解答:
业务概述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签订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贷款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直接从借款人或配偶缴存账户中划扣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月对冲还贷规则
委托逐月对冲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后,下一个还款日生效,还贷规则如下:
01 若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个月缴存额+本月还贷金额),则按先主贷人后共贷人的顺序予以月对冲还贷扣款;
02 若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个月缴存额+本月还贷金额),则由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还款银行账户扣款。
如何办理
方法一: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申请签订《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协议书》,待贷款发放后,由管理部为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手续。
方法二: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向管理部提出申请签订《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协议书》,管理部审核后为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手续,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方法三:可在手机公积金APP 办理按月抵扣签约手续。
END
来源: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审:吴映璇 顾菲
主办:凯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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