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彭素鹏 胡亮 记者 王敏 衡阳报道

位于湖南省常宁市宜阳工业园区走廊的荣诚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独有企业,主要生产各种鞋类产品及鞋类半制品出口,带动常宁本地近1500人就业,年纳税近千万元。

今年来,他们有了一桩幸福的“烦心事”,随着公司经营蒸蒸日上,原有的4万平方米厂区已显得十分拥挤,没有可利用空间上马新的生产线,公司决定斥资在厂区旁边新征收的地块上建设近8千平方米的新厂房。

可烦恼随之而来,按照常宁市土地等级范围划分,新厂房没有明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而原厂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是6元/平方米。如何申报新厂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能不能统一新旧厂区的税额标准?荣诚鞋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樊海霞在了解到同在园区走廊的嘉兴木业有限公司和隆源铜业有限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后,带着这些疑问找到了国家税务局总局常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常宁市税务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在吃透税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参照衡阳周边县市对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做法,形成了土地等级范围划分新方案上报给常宁市政府。在常宁市政府的主导下,召开了听证会,明确宜阳工业园区走廊新的土地等级范围划分,为支持实体制造业发展,将宜阳工业园区走廊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定为4元/平方米。

面对“烦心事”解决后的“意外之喜”,荣诚鞋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樊海霞非常激动:“困扰已久问题终于得以解决,按照新标准,预计可以为公司减少城镇土地使用税近10万元,10万元对于年千万纳税额来说是很小的数字,但却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地方政府对我们实体制造企业的重视,感受到了税务部门对我们企业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支持!”

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常宁市税务局测算,新标准将为宜阳工业园区走廊的制造业企业每年在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节税近170万元,将进一步减轻全市实体制造业的税负,助力园区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