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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宁区窗口单位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2021年9月3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现 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3个专项督查组监督检查情况、自查整改台账报送情况、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窗口服务人员、执法人员自查和廉政承诺书签订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督查组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机动督查组和3个专项督查组对38个涉及窗口服务的部门、单位进行了3轮72次监督检查, 共发现85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 ,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自查整改台账报送情况

截止目前,共有61个部门、单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集宁区窗口单位及各级机关单位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进展情况161份, 共自查出问题372条,已完成整改问题351条 ,正在整改中的问题21条。

三、未报送自查整改台账的部门、单位

集宁区生态环境分局、集宁区人民法院、桥东街道办事处、 3个单位至今未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及进展情况 。

四、自查“零问题”的部门、单位

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综合保障中心、集宁区信访局、集宁区人民检察院3个单位未自查出问题。

五、窗口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自查情况

督促集宁区35个涉及窗口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部门、单位共计1952人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已全部完成自查,未发现问题线索。所有窗口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按照要求逐级签字后填写了自查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3个专项督查组将开始新一轮督查,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乡、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各部门、单位对窗口服务、机关单位专项整治领导不力、责任不清、自查不实,分管领导分而不管、管而不实、失职失责,窗口服务管理人员监管不力、业务不精、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查找窗口服务部门、机关单位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对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严格按规定程序受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要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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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