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打伤人要赔偿哪些费用?郑州民事纠纷律师

您好,过失致人受伤,只要有损害的后果,那么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侵害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具体的伤情而定,通常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以下:
1、医疗费
赔偿医药治疗费,要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并且,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要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要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焕廷律所郑州资深民事律师认为,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后,有些人并不认为自己要负担赔偿责任,那么将会造成双方的矛盾,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被害人也有过错的,而且造成的损失较大,赔偿数额也多的话,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并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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