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女生逛超市意外摔碎白酒,被要求全款赔偿500多!女生:难道超市就没有责任吗?
女生去逛超市,路过一排放着茅台系列酒的区域时,出于好奇便顺手拿起一瓶酒查看。
而女生把酒翻过来想看看包装盒底部标识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这酒盒竟然不是封闭的,上面处于开口状态,所以倒过来的时候,酒从盒子里滑落,“啪”的一声摔碎在了地上。
这时,超市的工作人员迅速赶了过来,要求女生赔偿酒的全款。
女生急忙解释说自己并不是故意的,并且希望能找一下领导来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然而,工作人员却告知她领导已经下班了。无奈之下,女生只好自认倒霉,赔付了这瓶酒。
可她越越觉得自己就像个冤大头,于是把这事情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
女生说:“难道超市没有责任吗?正常的酒盒盖子都是封住的,除非破坏掉,不然打不开,不是我破坏的就不该我赔偿,如果是超市方面打开作为样品展示,他们应该做出明显标识,否则就属于过错方。而且转角处还摆满了酒盒,这样很容易让推购物车的人不小心撞到!”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损坏赔偿天经地义的事,需要争论吗?都是成年人了,拿什么东西你肯定要小心了,超市的责任就是不该放你进来!
也有网友说,不合理,我在胖 东来不小心打碎了一瓶酒,他们的工作人员向我道歉,说是他们没有摆好,不用我们赔偿,他们自己担着了!
还有网友说,人家就是故意这样放的,别问我怎么知道的!而且就算赔,也应该成本价赔,毕竟顾客也没喝着!
我觉得赔是应该的,商家不让赔是情意,让赔是道理!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打碎照价赔偿合情合理,一句不小心就可以不赔了吗?
撞车的哪一个是故意的?如果真是一个贵重瓷器,难道碎了也一句不小心吗?
如果从底下掉出来就不应该赔,说明包装盒子有问题,或者走路不小心碰掉的,说明摆放的地方不合理,可以少赔或者不赔偿。
但是这是你自己拿起来查看,不小心摔碎的,那就是你全责呀!花五百多当买教训了,别再好奇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当然,有对比就有伤害,这种情况胖东来不用客户赔,所以人家生意好也是有原因的!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来源:杂志《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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