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又一所名校举办的“公参民”学校,正式摘掉名校牌子,更换校名,成为纯民办学校

这所学校是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的川大附小东山学校。2021年9月1日,学校举行活动,宣布更名为“龙泉驿区光华东山学校”,川大附小正式退出这所办了13年的民办学校。

(图源:学校官微)

据说,川大附小的部分老师,已经在早前陆续撤离,仅有部分老师和管理者选择了留守。

这也是规范清理公参民行动7月份以来,成都第一所公参民学校更名、改性的学校。此前,学校宣称自己是实行“三自一包”的新机制学校,既有民办学校的机制,又有公办学校的体制。而本质上,这是一所民营企业投资、实行高收费的民办学校。

“公参民规范行动”从7月19日发文以来,成都鲜见实际行动,但暗地里却不断有消息传出,某X川系、某天投系、某城投系、某师大系的学校,凡是涉及到国有资源的民办义务校,都在行动中。

按照规定,各种公参民学校要么回归公办,符合“六独立”条件的,可以办为民办。川大附小东山学校也是新政后,成都唯一一家完成转型、公开宣布回到民办体系的公参民学校。

什么是“公参民”学校?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说明。

“公参民”学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 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含公办学校以品牌、管理等无形资产参与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何“公参民”学校要改名?

了解为何“公参民”学校要改名?首先需要明确“公参民”学校继续办民办学校的要求是什么。

在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方面,《通知》中提到:

  • 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六独立”要求(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 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注: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公办学校逐步退出。

因此,按照《通知》规定,公办学校可继续合作举办民办学校,前提是符合“六独立”要求。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且公办学校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后,逐步退出。

对公办学校投入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如何要求?

规范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主要有以下要求:

一是公办学校将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提供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的,应当落实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

二是规范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出教职工的行为。

三是公办学校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签订协议。

教育部:对“公参民”学校加强规划引领

根据教育部《通知》,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等因素,抓紧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着力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就近入学,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来源:56教室、学校官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