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 “9·2”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9 月 2 日 3 时 27 分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 岭矿(以下简称王家岭矿)井下 12304 胶带巷发生一起运输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4.8312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山 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于 9 月 4 日组织临汾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总工会成立 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临汾市监察委员会参加,对事故展开调 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 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晋集团)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8 日,位于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固镇村,为中国中煤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100 亿元,法人代表陈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81240378F,《安全生产许 可证》证号为(晋)MK 安许证字2021GQ061Y2B3(有效期 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截至 2021 年 8 月底,华晋集团资 产总额 279.09 亿元,职工总数 3889 人,下辖 4 座煤矿。

华晋集团设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基建、 后勤等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下设安全监察局、生产 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地测处、总调度室等 15 个职能管理 部门。

(二)王家岭矿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王家岭矿隶属于华晋集团,现有职工 969 人,资产总额 38.94 亿元。矿井井田位于山西省乡宁县和河津市境内,面积约 119.7km2,地质储量为 15.479 亿吨,可采储量为 7.776 亿吨, 服务年限为 92.6 年,其中 2#煤层的服务年限为 56.8 年。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通风方 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瓦斯等级为高 瓦斯。煤层自燃等级为Ⅲ类,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煤尘具 有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2.矿井主要系统

(1)开拓开采 该矿井筒数量共 4 个:主平硐井筒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4m,断面积 12.8m2,倾角 0~3o,斜长 12677m,主要担负矿井原 煤提升,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平硐井筒断面为半圆拱形, 净宽 5m,断面积 17.8m2,倾角 0~3o,长度 12444m,主要担负 矿井辅助运输和人员运送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进风 斜井井筒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 6.5m,断面积 29.6m2,倾角 25o, 斜长 639m,主要担负矿井进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回风斜井 井筒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 6.5m,断面积 29.6m2,倾角 25o,斜 长 643m,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

井下布臵有“两采四掘三开拓”,123 盘区布臵有 12303 综放工作面、12316综放工作面、12304胶带巷掘进工作面、12315 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315 切眼掘进工作面、12314 胶带巷掘进 工作面、东翼辅助运输联络巷开拓工作面、东翼回风大巷开拓 工作面、东翼带式输送机机头段开拓工作面。

(2)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 井在碟子沟回风斜井安装两台 FCZ-№33.5/2000 型防爆轴流式 通风机,电机功率为 2000kW,风压为 3569MPa,风量为 20733 m/min。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负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 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均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 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功能。

(3)排水

在主平硐硐底设臵了硐底水仓,水仓总容量为 360m3,安装三台 MD85-67×4 型耐磨多级离心泵,功率为 132kw,扬程 268m, 敷设两趟Φ159×6mm 钢管到主平硐最高点,沿主平硐水沟自流 到矿井水处理站。

在碟子沟进风斜井设臵了主、副水仓及中央排水泵房,主 水仓有效容积 1200m,副水仓有效容积 600m。中央水泵房安 装三台 MD280-43×8 型多耐磨级离心泵,功率 450kW,扬程 344m。 碟子沟进风斜井敷设两趟Φ273×9mm 排水管路到地面矿井水处 理站。 在 121 盘区设臵了 121 盘区水仓,121 盘区水仓有效容积为 2500m3,安装三台 BQW320-22×2-75 型矿用隔爆潜污电泵,敷设 两趟Φ273×9mm 无缝钢管至中央水仓;

在 123 盘区设臵了 123 盘区水仓,123 盘区水仓总容量 1267m3,安装三台 MD280-43×5 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敷设两趟Φ273×9mm 钢管至 121 盘区 水仓。 在 121 盘区内外水仓各安装一台 BQ550-383/10-900/W-S 型 矿用潜水泵,沿 2#煤中央回风大巷、碟子沟回风斜井敷设两趟 Φ325×10mm 无缝钢管至碟子沟地面矿井水处理站,该系统由地 面直接控制。

(4)供电

副平硐工业场地和碟子沟风井场地分别建有一座 110kV 变 电站,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侯家庄 220kV 变电站的上下母线 端。双回路供电分别向中央变电所、121 盘区变电所、硐底变电所、123 盘区变电所、123 盘区泵房变电所供电。

中央变电所以 10kV 向主排水泵、主皮带机尾、2 号煤皮带 头控制部分、2#煤机头破碎机和变电所内照明、泵房监控及水 泵电动闸阀供电,121 盘区变电所以 10kV 向井下水复用站、121 盘区泵房水泵电源、123 盘区Ⅰ、Ⅱ、Ⅲ段进线电源、12106 配 电点电源、121 盘区辅运巷、2#煤胶带巷照明、121 盘区监控的 供电及 121 盘区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机供电,123 盘区变电所以 10kV 向 123 盘区泵房主排水泵、辅北 18 联巷奥灰水泵、变电所 内和辅运大巷照明、泵房监控、水泵电动闸阀及 123 盘区综放 工作面供电。

(5)提升、运输

主平硐采用 DTL-160/400/4×1250 型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 原煤提升任务。

副平硐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担负全矿井人员入井、 升井和辅助提升任务。

井下主运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

井下辅助运输系统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

(6)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①安全监测系统

矿井配臵一套 KJ95X 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共计安装千兆 环网交换机 3 台,安全监控分站 21 台、电源箱 24 台、甲烷传 感器 49 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42 台、温度传感器 26 台、风速传感器 8 台、氧气传感器 10 台、二氧化碳传感器 8 台、粉尘传感 器 9 台、风筒传感器 7 台、负压传感器 2 台、声光报警器 40 台、 风机开停传感器 42 台、风门开闭传感器 50 台,所有监测数据 均能正常上传至地面监控中心站。

②人员定位

矿井装备一套 KJ251A 型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有主 机、热备机、web 服务器各 1 台,井下安装人员定位 KJJ103 环 网交换机 8 台,KJ251-F8 型人员管理分站 31 台,KJF210B 型 矿用读卡器 161 台,KGE116D 识别卡目前在用 1852 张。主副平 硐井口、碟子沟进风进口和回风井口均设有检卡器,所有入井 人员全部佩戴识别卡,实现了对矿井人员活动范围的全覆盖。

③通讯联络

矿井通讯系统由两套 KTJ104 有线调度组成,建有王家岭场 区和碟子沟场区两个通信机房,从两个机房各入井 100 对电话 线,其中王家岭场区负责主副平硐,碟子沟场区负责井下所有 采、掘工作面现井上、下共安设井下调度电话 161 部,王家岭 场区及井下共安设调度电话 93 部,地面安设调度电话 68 部, 行政电话91部。王家岭矿矿用 4G无线宽带集群通信为KT119-F1 型 4G 无线通讯系统。目前共安装基站 137 台,其中地面 7 台, 井下 130 台。数字广播系统:安装了 KXT23 型语音广播系统, 地面机房设有服务器一台。在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及各重要 场所均有安设广播终端,在各工作面巷道口安设广播终端及接口,接口以下每 200 米安装一台广播分机。目前共安装 20 台广 播终端、8 台广播接口、63 台扩音通信信号装臵分机。

④压风自救

矿井工业场地内建有空气压缩机站一座,站内布臵 6 台 SRC-330SAG 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电机功率 250kW,4 台工作,2 台备用;主管采用φ273×9 无缝钢管,干管采用φ273×9 的无 缝钢管,沿碟子沟进风斜井井筒、主要进风联络巷和 2 号煤中 央带式输送机大巷敷设 1 趟;支管采用φ133×4 无缝钢管沿矿 井采区避灾路线其它巷道敷设 1 趟,各管路闸阀按照规定设臵, 采掘工作面压风管路每 50m 安设一个三通闸阀,其余巷道压风 管路均每 100m 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⑤供水施救

碟子沟风井工业广场内设两座容积为 300m的高山水池,选 用φ219×6mm 无缝钢管至井下胶带大巷;主平硐、副平硐、回 风斜井、辅运大巷、回风大巷洒水管路均选用Φ159×6mm 无缝 钢管采掘工作新天面顺槽选用Φ108×6mm 无缝钢管,胶带大巷、辅 运大巷和采掘工作面洒水管路每 50m 安设一批言控个三建关生通阀门,在采 掘工作面设臵了 ZYJ 型供水施救装臵。

⑥紧急避险

矿井分别在一盘区、三盘区各装备一个可容纳 100 人的紧 急避难硐室,硐室内设施设备及用品齐全、完好,并与矿井安 全检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实现对接。其中 121 盘区避难硐室配臵灾变逃生系统,通过大 口径钻孔及配套车载救援装备,人员可直接升至地面。

3.安全管理机构

王家岭矿设矿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掘进矿长、安全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纪委书记、经营矿长各 1 名,设 臵生产技术、采煤、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 5 名副总工 程师,1 名碟子沟井长,设臵有机电科、辅运队、通风科、生产 技术科、安监科、地测科、调度室、信息科、基建协调科、经 营科、人力资源科、党政办公室、党群科、纪委办公室等职能 部门,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4.矿井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MK 安许证字2021GA114Y5B4, 有 效 期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 采 矿 许 可 证 : C1400002012121120128330,有效期至 2046 年 11 月 2 日;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GRN7655,有效期为长期。

二、事故地点概况及辅助运输相关规定

(一)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 12304 胶带巷 1326 米处,该处为平巷,采用 锚网索支护,巷道实测净宽 5.65m,净高 3.3m,靠巷道北帮安 设一部皮带,皮带 H 架宽度为 1.35m,北侧 H 架距北帮 0.48m, 南侧 H 架距南帮 3.82m(行车行人侧)。事故地点东边 3.2m 处 有一规格为 4m×2m×1.1m 的开关硐室。

事故现场图

本次事故发生时,运行设备为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型 号为 WCJ10E(A),自重 8.5t,载重为 10t,功率为 110kW,最高行驶速度为 33km/h,制造厂商为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 车辆编号为 JC-165,外形尺寸为 7020×1960×2000mm。

(二)辅助运输相关规定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行人不行车、行车不 行人”安全技术措施》中第三部分“安全技术措施”第 10 条: 工作面巷道内车辆倒车期间,调车硐室到货物卸车点车辆运行 区域内禁止人员进入。

三、事故发生前安全检查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1 日,矿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16 次, 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1641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华晋集团检查 74 次,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993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山西省 应急管理厅检查 1 次,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14 条,已全部整改 完成;临汾市煤矿安全五人小组检查 17 次,共计查出一般隐患、 问题 135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临汾市央企驻临煤矿监管中心 检查 9 次,共计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198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检查 3 次,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45 条,已全 部整改完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 3 次,共计查 出一般隐患、问题 29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临汾市安委会检查 3 次,查出一般隐患、问题 41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 年 9 月 1 日 21 时 50 分,综掘一队生产队长包威庆组织召开 2 日夜班班前会,对当班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并对主要工 作进行安排,当班共出勤 16 人,跟班队长贾庆永、班长祁志强 等 12 人在工作面组织生产,一部皮带机头和二部皮带机头 (1700m)各 1 名皮带机司机,王连刚、柴智霖分别负责 1750m —2300m 处底皮带煤泥清理和巷道防尘工作。2021 年 9 月 1 日 21 时 50 分,辅运队支部书记沈长贵组织召开 2 日夜班班前会, 强调了按章操作、杜绝各类违章等安全注意事项。当班共出勤 20人,司机刘淋健负责驾驶 JC-165号WCJ10E(A)型料车向12304 胶带巷 1450m 处运送铺底料。

凌晨 3 时 10 分刘淋健驾车到达 12304 胶带绕道口,凌晨 3 时 19 分到达 12304 胶带巷 1000m,继续行驶到达 1200m 调车硐 室调头后,倒车行驶向 1450m 处运送铺底料,凌晨 3 时 27 分许, 倒车至 1326m 处司机刘淋健感觉车辆颠簸了一下,听到有塑料 壳破碎的声音,遂下车查看,发现柴智霖躺在车前,处于昏迷 状态,试了下有呼吸,初步判断伤情较重。

(二)救援过程

刘淋健立即到 1450m 处向此处作业的准备队刘琛伟、李正 奎寻求帮助;3 时 42 分,准备队刘琛伟用二部皮带机头电话向 调度汇报事故信息,之后在旁边的综掘一队二部皮带机司机杨 通利用皮带喊话器向工作面迎头带班班长祁志强汇报情况,综 掘一队祁志强立即带领工人刘宏伟赶往事故现场,途经 2400m 遇到巡查巷道的跟班队长贾庆永、安全检查工刘瑞,4 人一起赶往事故现场。3 时 50 分左右,跟班队长贾庆永在二部皮带机头 向综掘一队值班队长包威庆进行了汇报,4 时 03 分左右达到现 场。3 时 44 分,调度室调度员文晓栋通知井下带班矿领导常夫 伟到现场救援;4 时 06 分,带班矿领导常夫伟到达现场救援, 简单查看伤者情况,发现伤者无意识、面上有血迹、有脉搏, 遂组织现场等待的综掘一队贾庆永等人将柴智霖抬上值班车送 往地面,并和安全员刘瑞留下保护事故现场。4 时 46 分柴智霖 被送到副平硐井口,经等待的医务人员简单诊断,确认柴智霖 有呼吸和脉搏后,被紧急送往河津市人民医院,5 时 13 分柴智 霖被送达至河津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进行抢救。8 时 40 分,柴智 霖经河津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司机刘淋健立即向附近人员求助,现场人员 积极展开救援,未贻误抢救时机,未造成次生事故。

(四)事故报告情况

9 月 2 日 3 时 27 分许,王家岭矿 12304 胶带巷 1326m 处发 生运输事故,致 1 人受伤。4 时 15 分,矿长魏衍栋接到调度室 报告。5 时 06 分,矿长魏衍栋向临汾市煤矿安全监管中心进行 了报告,之后分别向临汾市能源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 汾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汇报,属正常上报。

五、事故现场勘察及技术分析

(一)勘察路线

地面—副平硐—2#煤辅运大巷—12304胶带巷—事发地点。

(二)地面勘察情况

经查证,辅运队 9 月 1 日 21:50 分召开的 2 日零点班班前 会会议记录、当班考勤表和人员定位轨迹,当班出勤 20 人;准 备队 9 月 1 日 21:50 分召开的 2 日零点班班前会会议记录、当 班考勤表和人员定位轨迹,当班出勤 10 人;综掘一队 9 月 1 日 21:50 分召开的 2 日零点班班前会会议记录、当班考勤表和人员 定位轨迹,当班出勤 16 人,其中事故发生的附近区域作业人员 为 4 人(胶轮车司机刘淋健、综掘一队普工柴智霖、准备队铺 底工李正奎、刘琛伟),均为班前会安排的入井作业人员。

(三)井下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9 月 5 日至 7 日,事故调查组先后三次到达 12304 胶带巷 1326m 处,就事发现场情况来看,基本保存完好。

事发点向迎头方向 15 米处装有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装臵, 该处行人侧宽度最窄实测净宽 3.5m,该宽度满足《煤矿安全规 程》中行车、行人的安全距离要求;车辆后部距巷帮 0.94 米、 距皮带架 0.89 米;车辆前部距巷帮 0.67 米、距皮带架 0.89 米, 车辆尾灯、倒车灯及倒车语音警示装臵均完好,车辆制动装臵正常。

(四)事故原因分析

9 月 5 日至 7 日,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时,事故车辆位于 12304 胶带巷,车头距开关硐室 2.2m,车辆后部距巷帮 0.94m、 距皮带架 0.89m;车辆前部距巷帮 0.67m、距皮带架 0.89m,事发点附近巷道行人侧宽度最窄处实测净宽 3.5m,巷内皮带架腿 上安设有反光标识,车辆尾灯、倒车灯、倒车语音警示装臵、 制动装臵、巷道照明及 4G 网络等经现场勘察及试验后均正常, 事故车辆驾驶员持证类型及身体条件等符合准入要求。

经现场勘察、模拟和分析,事故调查组分析认为事故发生 的原因是:柴智霖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安全技 术措施》的规定进入 12304 胶带巷 1200m 至 1450m 的倒车区域, 在 1326m 处被刘淋健驾驶编号 JC-165 的胶轮车倒车时辗轧,造 成闭合性胸部损伤。

(五)事故时间认定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 日 3 时 27 分许。

(六)事故地点认定

根据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地点为: 12304 胶带巷 1326m 处。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 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4.8312 万元。

(八)事故类别及等级 依据煤矿伤亡事故分类规定,

本起事故为运输事故;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起事故等级为一般 事故。

六、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柴智霖违规进入 12304 胶带巷倒车区域,被胶轮车倒车时 辗轧,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司机刘淋健倒车作业时,未发现后方有人(柴智霖), 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辅助运输风险管控不到位,未有效落实《行人不行车 安全技术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多队组同区域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管理,是造成事故 的另一原因。 (4)煤矿上级公司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是 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柴智霖,男,199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群众,综掘一 队普工,负责巷道清扫工作。安全意识淡薄、自保意识差、违 章作业,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故 不予追究。

(二)给予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共 14 人

2.刘淋健,男,1990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群众,无轨胶 轮车司机,负责胶轮车运输工作。责任心不强,倒车时未发现 后方有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 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其无轨胶轮车司机岗位证书。

3.贾庆永,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专学历,群众,事故 当班跟班队长,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对现场风险辨识不清,没有及时发现职工违章行为, 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5000 元;依据《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撤销其副队长职务。

4.赵文波,男,198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辅 运队队长,负责本队全面工作,为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对辅助运输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10000 元;依据《安 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撤销其队长职务。

5.李忠华,男,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综掘一队队长,负责本队全面工作,为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作业现场风险管控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 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10000 元;依据《安 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撤销其队长职务。

6.黎宁,男,198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安监 科科长,负责监督、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反“三违” 工作不力,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5000元。

7.王海燕,男,198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运 输副总工程师,负责运输系统安全技术工作、建立健全运输管 理制度。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10000 元;依据《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8.秦文光,男,198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辅助运输管 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10000 元;根据《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9.秦奎元,男,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掘 进副矿长,负责矿井掘进工作。对掘进队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10000元;依据《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撤销其副矿长职务。

10.史光亮,男,198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安 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矿井反“三违”工作不深 入,辅助运输监管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7000元。

11.魏衍栋,男,1977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 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 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罚款 71615.7 元(上一年年收入 的 30%=238719×30%=71615.7);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 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 政务记过处分;依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记 6 分。

12.吕新,男,1966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矿 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党务工作,与矿长承担一岗双责责任。安 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警告、罚款 10000 元;依据《安 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13.巨文涛,男,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华晋集团机电处副处长,负责所属矿井机电运输监管工作。安 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4.徐滨,男,196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华 晋集团安监局常务副局长,负责所属矿井安全监管工作。安全 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5.李泽辉, 男,199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共青团员, 临汾市煤矿安全监管中心五人小组成员,王家岭矿包保责任人、 负责包保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 一款第(九)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一)项之规定,建议对王家岭矿处以52万元人民币罚款。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 一款规定,建议由临汾市应急管理局暂扣王家岭矿安全生产许 可证。

3.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第四 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王家岭矿实行整顿恢复机制。整顿结束后,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王家岭矿要深刻反思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理念,强化井下运输管理,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二)王家岭矿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 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严禁违反作业 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王家岭矿要细化现场管理,对特殊作业、关键环节 制定针对性措施,对交叉作业统一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能落实 到现场。

(四)华晋集团及地方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 管责任,尤其要加大对特殊作业、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