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想购某小区的房屋,但是销售以委婉的方式劝说必须购买装修包,才有资格报名和买房,因此李先生缴纳了装修包定金,并签订了装修服务合同。据了解,所有的业主都购买了装修包以获得买房资格。后来李先生认为装修包的价格昂贵,想要退款,但根据合同要支付20%的违约金。

李冠松律师建议:

买房捆绑装修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跟开发商签订装修合同,但这种形式由于“捆绑”形式过于明显,在实践中逐渐被淘汰;另一种是跟第三方装修公司单独签订装修合同。

交付的房屋是精装修,装修款其实就是房价的一部分,开发商变相提高房屋价款。该行为虽然违反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是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这种情况,房屋和装修已经交付的,无法单独解除装修合同或者要求返还装修价款。在司法实践中,业主要求鉴定装修质量,返还过高的装修款也通常不被支持。

如果业主确实不愿意捆绑装修,只想要毛坯房,可以在装修之前与开发商协商解除捆绑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业主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若双方对违约金数额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开发商造成的实际损失,业主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另外,部分地区对捆绑装修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如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