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安庆中院发布消息,2021年11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亮故意杀人一案,对吴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亮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产生以杀害无辜群众泄愤报复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亮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在公共场所持利刃捅刺20名无辜群众,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当时的相关报道: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街头,又发生了一起报复社会的惨案。一男子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持刀杀人挥砍,持刀行凶的时候,已经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 人民路步行街是当地十分繁华的街区,周六人流量巨大。 目前,在群众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家庭不顺悲观厌世而泄愤行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6月6日12时,20名受伤人员中,6人遇难,其他14名受伤人员中,1人危重,13人生命体征平稳。
安徽安庆步行街伤人事件后,血站库存告急。当天,安庆红十字会血站发布信息,紧急招募适龄人群无偿献血。当地市民闻讯而动,前往献血点连夜排队献血。一些高校的学生们也自愿组织起来前往献血车献血。 其中,安庆师范大学考虑到学生安全,学校团委主动联系了安庆血站,请其派车前往学校校区。该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在校内积极宣传发动,现场参与献血的学生超过千人。
关于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的发生,固然是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人的不幸,但实际上也是当今社会里,人类生活中的不幸。因为现实社会里发生了,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在不经意间,就已经为现实的人类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让很多人都感到了深深的不安。
为了人类世界和平,为了人类自己生活中的安全。为了现实社会里,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在我们的生活中重演。我们应该认真地分析一下,还有什么样的的原因,共同导致了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管理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避免这样的社会悲剧重演呢?
根据案情通报的说法。发生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第一个原因是吴亮自己这个人,因为家庭生活中的不顺。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吴亮这个人。因为生活中的极端不顺。从而产生了极端的,仇视这个社会的想法。第三个原因是,因为吴亮这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的原因,从而产生了严重的,厌世轻生的想法。他早就不想活了。所以,他就在无所事事中,不计后果地为人类社会,犯下了如此重大的罪恶。
从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发生的第一个因素来看。吴亮因为自己家庭生活的不顺,在发泄自己心里的愤怒中,发生了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我们从人类社会里,一般的生活道理来说。在这个人类共同生活的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具体的生活中,都会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情。这就是人类在生活中的实际,这就是人类世界的本质。对于犯罪分子来说,难道说你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就都怨得了别人吗?就算是有些人做出来的有些事情,对不起你,不能得到你的满意。可也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对不起你吧?无论如何你都不应该不顾一切地,采用杀人的方式,报复社会呀!
这种无差别的杀人就是纯粹的恶,杀人者不值得任何的同情。 每一个报复社会的人,似乎总能找一个能够“令人共情”的理由——本案吴亮的“家庭不睦,生活不顺”,大连刘某撞人案的“投资失败,失去信心”,南阳吴某袭击学生案的“生活失意,离家独居”,安顺公交坠湖案张某的“拆迁问题,心生不满”,恩施校园杀人案于某的“刑满释放,心里不平衡”。
但他们的理由,经不起任何推敲。 没有比他们过得更糟糕的人了吗?那些“三区三州”的人们,很多生活在温饱线中,穿着破旧的衣服,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 是社会把他们逼到这样的吗?我们的国家,虽然不算完美,我们的制度,虽然仍还需完善。但是,我们肉眼可见的,大家的生活水平在提高。有食以饱腹,有衣以保暖,勤奋可安身立命基本都是符合当下的现实。 他们从没有想过自己的问题,而是带着满腔的怒火向行人,乘客,孩童发泄,成为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怯者”向更弱者挥刀。
上一次看到这样的新闻,还是大连宝马车撞人的故事,我们听来是故事,在当事人身上发生,就是事故。 据说有一家三口那天要去公园,就因为这个人投资失败,心理扭曲,这一家人就整整齐齐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这个事情本身够可怕了,更可怕的是这样的恶性新闻下面,竟然有人留言说: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会让一个开着宝马的人绝望到报复社会? 我就不明白发出这类评论的人,为什么天天盯着什么原因呢?你是圣母吗? 什么原因是报复社会的借口和理由? 脑子里有报复社会这样想法的人,不是蠢就是坏,都什么年代了,有事情不能通过法律解决吗?一定要报复社会?
恶人作恶就要受到惩罚,不要去问恶人作恶的原因,怎么有那么多人,喜欢把自己代入到恶人的情境当中呢? 什么走投无路、被逼无奈,还有一句万能的鬼话——“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被逼到走投无路,申冤无门,冤有头债有主,对无辜的路人下手又是什么鬼? 永远不要去同情这样反社会的人,不管他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一个脑子稍微正常点儿的人,都干不出对普通路人下手这样的缺德事。 而且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路人,就算是想要代入,也应该把自己代入被砍的人才对。 不要一出现恶性事件,就跑去给恶人找原因,请问无辜的路人招谁惹谁了?好好的一天,走在街上,不是被刀砍,就是被车撞,这才叫冤枉,好么? 而且只要想象一下,被伤害的是自己的亲友,恐怕犯罪分子就是有再正当的理由,我们也恨不得手刃了他。
故意杀人,致7死13伤,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也不足以从轻处罚,判处死刑属罚当其罪。 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人这样说:“在我眼里,如果法律是道德的低保,那么死刑就是法律的低保。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人,让他们明白有些坏事,你做了只需付出几年光阴。但是有些坏事儿,你就是不能做,做了你就没命。 死刑像一个石碑伫立在那里,让所有的穷凶极恶之人望而却步。我始终认为,有些人,性本恶。道德和基本法律已经无法约束他们,唯有死刑,能给他们最后一点忌惮,也能给我们,最后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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