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

有高中生投诉放假少

官方回复:

你已经是高中生了

应该要懂事了!

“学校整个高中部只放四天假,本来就没有月假,一个星期只放半天,有时候这半天还被某些班主任给剥夺…”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高中放假时间频频缩短,有的住得远的学生几个月回不了家。

当地县委回复:“你现已步入高中学习阶段,应该明白时间加汗水,是山区孩子走向成功的不二法则”。

前段时间,关于高中生补课问题,北京市教委也发布了相应的回答:

请问“双减”政策中校外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补课,是否包括高中?

您好!包括;

答复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不仅如此,烟台市教育局也有类似回复: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4907的网友留言咨询:双减政策已经落地,那么双减政策是否会对高中阶段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产生影响呢?并且我对义务教育阶段假期托管政策有所质疑,在这次政策实施中是否有的学校存在投机主义,利用假期托管政策变相增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来提高学校整体成绩?在有大多数学生进行假期托管的时候,剩下的学生会非自愿式的参加假期托管,这样并不符合双减政策初衷,反而会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压力。希望烟台市教育局切实落实双减政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使双减政策成为空谈。

烟台市教育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不能组织补课,如因高考等原因需调休需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假期托管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感谢参与。

这几个答复貌似有冲突,实际上,北京市教委的答复和烟台以及湖北某地县委的答复不是一回事。北京教委是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占用节假日补课进行的回答。而湖北某县教委和烟台教育局回答的是针对在校内进行的补课,两个性质不一样。

关于高中生在校内补课,知乎上有网友这样回答:

县中组织上课,可能不叫补课,而是叫“课后服务”。

烟台市教育局也对托管进行了明确:假期托管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其意思也很明了,假期可以托管,但不得上新课。学校组织复习也是可以的。

对于湖北某县教委的回复,虽然教委没有明确说可以补或者不能补,但是其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支持补课。

网友表示,虽然法律无情,但法外亦有情,而且回复中带有谆谆教导的意味,很直白,也很接地气。

高中生还不努力,更待何时?

南京择校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