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今年以来,梅州市公安局把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坚持源头打击和生态打击策略,汇集各警种信息资源和精干民警对侵公案件开展集中攻坚。今年以来,全市网警部门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2宗,刑拘34人,逮捕34人,起诉21人,侦破侵公案数量同比增长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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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打击侵公犯罪

4月,梅州公安机关发现兴宁辖区内部分通信店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客户信息非法注册多个手机号,并将其贩卖给上游的黑灰产公司,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循着这一线索,梅州市公安局网警部门加强对本地涉网犯罪情报的挖掘,发现一集“外地卡源—本地卡商、号商—赌博推广引流—下游诈骗”于一体的全链条违法犯罪团伙,掌握大量的实名手机卡、微信白号及实名号,而犯罪嫌疑人遍布河南、广西、重庆及我省深圳、河源、梅州等多个省市。

为此,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净网17号”专案发起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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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会同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平远公安部门共269名警力,分赴河南周口、广西来宾以及广东深圳、河源、梅州本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8名,查封涉案窝点9个,清查手机通信店2间,依法缴获手机卡2.5万余张、手机483部、电脑87台、猫池7个、银行卡147张。这是针对网络犯罪的“供应商”(料商、号商、卡商)发起的一次专项收网行动,侦破了丰顺陈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梅县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大埔“5·1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遏制了网络黑灰产犯罪在梅州市的蔓延。

加强网络生态治理

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梅州市公安局大力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行业机构内鬼、钓鱼网站、黑客攻击、APP违规采集,是当前个人信息遭遇泄露的几个主要方式。”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说,其中,监督、整改机构及APP超范围采集个人信息,成为网络生态治理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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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县网警部门与教育部门联手,通过远程监测、现场检查、APP超采监测等方式,对本地5家公司的6款APP开展了APP超范围采集个人信息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了6次检查,出动70余名警力,及时发现问题并对6款APP进行了整改,对超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5款APP作出行政处罚。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梅州市公安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年5月,市公安局组织涉疫情防控及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医疗、教育、政府、宣传等单位,开展了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进一步做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防范。同时,通过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举办网络安全讲座,向群众传授个人信息知识,提升群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今年,发生在我市的侵公案件,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紧密关联。”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介绍,近年来,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后,容易进入网络黑灰产链条。黑灰产上游负责收集、窃取、整理个人信息,中游负责将个人信息通过黑灰产论坛、暗网等渠道进行流转,最终成为下游诈骗团伙手中进行精准犯罪获利或实现其他灰色收益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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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每个公民应当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个人在下载使用APP的过程中,要避免使用山寨APP,不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进行下载,尽量从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官方认证的APP,对陌生、冷门的APP要仔细辨别、谨慎下载;安装APP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涉及个人隐私内容的权限获取申请,在APP进行开启定位、访问相册、使用摄像头、获取联系人等授权请求时,要限制APP获取过多的权限;并在注册、登录时谨慎提交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过度暴露。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根源是银行卡与手机卡的泛滥,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手机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以至于警方在追查和打击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为此,警方提醒,在“断卡”行动的当下,个人应当自觉抵制为黑灰产犯罪实施开卡贩卡行为,以防在不知觉的情况下走上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违法道路。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谢瑜琳 黄晓春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