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坊能够将农作物碾磨成粉,以便制作其他的农副产品,同时也含有一定的科学生产的技术投资成本。中世纪的欧洲以庄园经济作为自己立身的主要支柱,其中磨坊因涵盖农业与工业两大生产领域深受人们重视。
“在末日审判书记载的至少10个庄园中,磨坊带来的收入超过庄园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其中密德兰地区和中南部诸郡磨坊数量较为繁密,在诺福克和林肯郡,当地磨坊的数量甚至超过了犁队的数量。”
发展最为显著的便是中世纪英格兰的庄园经济,衍生出了具有不同生产水平和生产能力的磨坊,在劳动力的使用上,利用风力等取代了传统的人力劳动,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还带动了英格兰地区经济的发展,极具划时代的意义。
一、中世纪英格兰磨坊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谓是一本万利,即使在经济萧条时期,也无法阻挡人们对磨坊的投资热情,“有钱能使鬼推磨”极具代表性
早期的欧洲经济的生产劳动主要依靠原始的人力和牲畜,当时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不景气,更不用说温饱了。而作为中世纪兴起的庄园经济,以其集中化的生产模式,充分的利用了生产力创造经济价值。磨坊的出现,则进一步提升了庄园经济的发展潜力,因此也就让人们发现了有利可图的契机。
磨坊能够实现将庄园的大面积的农业经济和工业技术相互融合,在这一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既能够充分利用农业自身的优势,同时也能够促进工业技术的新型革命。这种跨领域的发展,也使得磨坊的发展前景大为可观。
根据当时的史料统计:“磨坊投资的利润率在60%到80%之间,1300年英格兰磨坊年总利润约在30000英镑到45000英镑之间。即使到了15世纪经济萧条的时代,人们依然愿意冒险投资磨坊。”由此可见,作为一项产业投资的磨坊项目,因其巨大的发展前景而深受人们的推崇。
作为庄园经济的决策者,各庄园的领主们将发展磨坊作为自身的有力工具。但是从经济活动的性质来看,投资磨坊虽然收益不小,但是风险和收益有着正相关的关系。收益越高其风险系数也会相对偏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投资建设新的磨坊的时候,都需要有人能够承担其中的主要风险。
而一些具有长远的投资预算的领主便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们会以个人的名义建立磨坊,之后会等到有人承包磨坊的时候,将其租赁出去取得相应的租费。除此之外,另一部分的领主会直接出资,让那些想要建设磨坊的人们自行建设磨坊,并且一直收缴利息。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话,磨坊的所有权就会归入领主的名下,成为他的私人财产。
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便面对着经济萧条的中世纪,经济形式不容乐观,稍有失误可能血本无归。不过,这些依旧不妨碍领主们投资磨坊的热情。因为磨坊相对于种植业来说其占地面积更小,同等的土地面积能够建立更多的磨坊,这也就意味着能够获取更多的收益。
在寸土寸金的中世纪,人们对经济的追求远大于对风险的承担能力,13世纪末期,英格兰的北部地区光靠磨坊产生的经济效益是整个贵族的三分之一,同时也占据了领主个人收入的5%。由此可见,投资磨坊带来的收入还是较为可观的,但是磨坊的经营和投资之间似乎还有其他更深层的矛盾有待挖掘。
二、英格兰磨坊的经营逐渐从领主世袭转变成承租者自营,之后演化出更加自由化的承租方式,密切了“磨坊”与“庄园经济”之间的联系
之前提到磨坊的投资建设的资金几乎如数来自领主,不论是领主自行建设磨坊还是提供资金由承租人建设磨坊,领主所承担的风险都是最小的。前者领主建设好磨坊后,并不会自己参与到生产活动中,所以便会将对外承包,在这一过程中收取一定的收益。后者领主则更是直接规避了磨坊经营不善而造成的倒闭风险。
不得不说,领主们的经商头脑在庄园经济发展的潮流下,无疑是首屈一指的,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两种方式发展到最后,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磨坊的所有权的归属。由领主自行建设的磨坊不必说,其所有权肯定是在领主的手里,但是向领主借款而建的磨坊,虽然短时间内有着对磨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可是,他需要按照先前约定好的期限向领主支付一笔利息,一旦经营不善的话,该磨坊就会被领主以各种理由代为管理,从而逐渐获取磨坊的所有权。这也是14世纪初英格兰的庄园领主得以发展的原因所在,不过随着中世纪庄园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的形式都发生着或多或少的转变,磨坊也在此之列。
14世纪中期,部分领主开始放宽了对磨坊的管理权和所有权的限制,而首当其中的便是磨坊的继承问题。《末日审判书》载:“政治动荡和经济的不稳定导致了英格兰领主和承租人财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这次调整无疑是对下层人民有利,领主垄断在英格兰部分地区被迫中止。”
以上材料可见,英格兰的磨坊已经逐步独立与领主之外了,原先的领主世袭磨坊也外包给了个体的承租者们,换句简单的话来说,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磨坊经营由承租者们自负盈亏了。而在14世纪后期,英格兰面临的大饥荒造成了大面积的谷物跌价,庄园的劳动力也大半死于黑死病。这些也都迫使庄园领主们放弃原先所有的大量磨坊。
当磨坊的所有权与经营方式发生更替时,随之而来的便是租赁方式的转变,而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主要的表现特征则更加的自由化。一方面,领主通过固有的法律条款,将磨坊承包给佃户。在实际情况看来,这种承包的对象是形形色色的,据史料推测,有商人、铁匠甚至还有掌握专业技能的女性群体。
另一方面,考虑到磨坊的前期投入并不是小数目,所以后期的承包费用也会相对高一些,一人之力难以承担其花销,因此合租就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如英格兰北部的乡绅坦皮斯特家族和布拉德福德就共同合租了一座谷物磨坊和一间漂洗作坊,而这种情况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不胜枚举。
总的来说,中世纪英格兰磨坊的投资、经营等方面的变革,都以庄园经济为自身的发展导向,但是其中出现的更加自由化的经营方式和更为灵活的承租方式,丰富了庄园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也正说明了,磨坊已然成为庄园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英格兰庄园经济的磨坊,革新了磨坊的生产方式,丰富了经济发展的具体形态,推动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回望中世纪欧洲庄园经济的发展历程,英格兰以其独特的磨坊发展领先于其他的欧洲国家,也造就了近代英格兰较早的社会变革。在诸多的历史书籍中,对中世纪遗留下的磨坊保留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其中不仅记载了磨坊的生产技术的革命,还包含了社会发展的新进程。
中世纪的欧洲大陆,由于生产经验和科技技术的制约,当时的主要劳动力只能依靠人力和牲口进行,而欧洲人喜好吃面点,所以生产出的小麦需要经过磨坊加工成面粉之后,才能够成为制作面包的原材料。早期的磨坊主要采用人推磨或者是利用大型的牲口拉动石磨,从而制作面粉。
这时便有人发现仅依靠传统的生产方式,不仅受制于自然环境还要考虑到人为等不确定性的因素,因此就提出利用自然资源投入到磨坊的生产。于是便有了12世纪的水力磨坊,又过了几年,由于风车的引进,促使风力磨坊的产生。为了减少劳动投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庄园的领主更加倾向于水力和风力磨坊的投资。
“公元4世纪,由于劳力短缺问题相当严重,水磨逐渐被用于碾磨谷物。水磨和居民之间保持几乎固定的比例(具体说,平均为一比二十九),水磨的数量和转轮的大小与人口同步增长。”
由此可见,欧洲中世纪的水磨还与曾经的罗马帝国有着一定的关联。而在欧洲的大饥荒之后,人力成本的不断攀升也迫使庄园领主选择更加低廉的水力和风力磨坊。因此在无形中推进了欧洲工业化的进程,科技的进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欧洲的生产力,也促进了经济发展的进一步转型,庄园经济也逐渐被资本主义经济取代,而社会的风貌也就此转变。
所以从英格兰庄园经济的磨坊发展来看这段历史,其主要的发展既离不开人的创新精神,更离不开客观自然环境的规律。“路漫漫其修远兮”中世纪英格兰领主的磨坊也在不断地普遍化和平民化,刺激社会基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缓和了社会矛盾,成为中世纪后的近代欧洲经济发展的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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