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胡丽珍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11月18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鹤山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朱仲灼详细介绍了此次集中发放日活动的基本情况。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全程见证了此次案款集中发放。本次案款集中发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111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88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

“衷心感谢鹤山法院执行法官辛苦奔波,为我追回交通事故的全部赔偿款项,确实给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实事!”此次收到案款的其中一名当事人殷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为表谢意,他还特意向鹤山法院赠送了一面写着“为民执法 情暖人心”的锦旗,对该院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维护群众利益点赞。据悉,殷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与邱某发生纠纷,该案起诉至鹤山法院并经一审判决生效后,作为被执行人的邱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殷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迅速依法查控邱某名下的财产,由于采取措施及时到位,该案赔偿款20848.60元全部执行到位,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以来,鹤山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先后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1”、2021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并强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把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执行工作实际相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11月18日,共发放执行案款3661笔,案款共计3.34亿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