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案件被执行人的堂哥张某某在电话中辱骂、威胁法官一事,作出对张某某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11月16日下午16时许,该院执行法官接到电话来电,对方自称是某被执行人堂哥,说原来已缴纳的2000元罚金,现在怎么还要缴纳?未等法官解释完便在电话中用粗俗污秽的言语辱骂、威胁承办法官,后将电话挂断。次日,法院工作人员将张某某(辱骂人)拘传到该院,并对张某某进行法律释明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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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某某向执行法官道歉)

该院认为,张某某辱骂法官情节较为恶劣,鉴于其被拘传到本院后认错态度较好,并向法官赔礼道歉,表示悔不当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该院对张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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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某某签订送达回证)

温馨提示: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辱骂法官,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必受法律的惩罚。(玉屏法院 赵晋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