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最近公布一起婚内强奸案。男子赵某因长期酒后家暴导致与妻子王某感情破裂。二人于今年4月21日诉讼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于4月30日酒后到王某母亲家中取户口本时,欲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由于王某强烈反抗和生理期而未能得逞。
案发后,王某果断报警求助。检方以强奸罪将赵某诉至法院时。王某对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来源:河北法制新闻)
以案说法: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是合法的,所以不构成犯罪。实则不然。
在司法实践中,婚内有强迫性行为报警的,基于保护婚姻的原因,警方一般确实会调解处理。但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1、法院已判决离婚,还未生效的;
2、离婚诉讼期间或诉前调解程序处理中的;
3、感情已经破裂,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准备离婚的;
4、丈夫教㖫或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
本案赵某正是处于以上第2点所述的“离婚诉讼期间”,酒后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故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基于赵某认罪认罚、强奸未遂、被害人谅解和双方是特定关系人等情节,法院最后对赵某从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一审宣判后,赵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最后,我们对于强奸罪,务必要有正确的认知。即法律赋予每位妇女性自主决定权,这是绝对不可以侵犯的,否则就构成强奸罪,将处有期徒刑3-10年。
对于婚内强奸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么?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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