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较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也是礼仪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在中国的古代,对桌案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

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

按生活习惯和用途,中式桌案类家具大致分为供桌、方/圆/月牙桌、几案、其他等。

供桌、供案

古人用“卓”代用“桌”字,桌比几、案要晚出现。

“卓”字有两种意思:高而直;不平凡。

从这两个意思来讲,都是对桌的外形描写和功能。

伴随着宗教的兴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供桌、供案多陈设在寺庙、宗祠、客厅正堂等处,是用于供奉、祭祀先人、先烈的专用家具。

月牙桌

月牙桌(简称半桌),由两片半桌拼合,通常被人称为月牙桌。

因为它合起来似圆月一轮,分开来却像月牙两半儿。

月牙桌灵活、秀气,平时可分开对称摆放,多在寝室和较小的场合使用。

可靠墙或临窗,上置花瓶、古董等陈设品,别有一番风味。

月牙桌设计合理,不占用地方,在家具搬动时尤为方便。

书桌、书案、画桌、画案、琴桌

其用途大都与文人雅士有关,相比供桌案和方桌要文雅得多。

这类家具与以摆放物品为主的桌案类家具有一定的区别,和椅类家具搭配摆放的多些,是供人作画、看书、写字与办公的家具。

炕案、条桌、条案

这类家具属于配属家具,主要应用于桌案、供奉的配属,有时也可当作放置花草盆景的承放类家具使用。

炕案是用于中国北方炕间或是床榻上使用的矮形家具,上面可以摆放小物件和陈设用具,其在造型上与大型桌案的造型相似。

条桌、条案是一种狭长形桌子,一般置于中堂下侧,桌椅后侧,用于摆放装饰品之类物品。

八仙桌

八仙桌方桌古时主要摆放在客厅正堂朝南位置,桌后配供案或供桌。

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称为方桌,方桌有大、小之分,大的称“八仙桌”,可坐八人,小的称为“四仙桌”,可坐四人。

八仙桌方桌在制度上尤其是对桌子边长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圆桌

圆桌是厅堂中常用的家具,一张圆桌和圆凳组成一套,陈设在厅堂正中,颇显雅观。

圆桌一般情况下属于活动性家具,常用以临时待客、家宴宴饮(但不用于重要的礼遇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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