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诉讼

服务新模式

近年来,榆阳区人民法院聚焦司法诉讼中面临的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司法效率低、执行难等诸多矛盾问题,坚持运用集成思维,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智能诉讼服务平台为载体,构建起一体化诉讼服务机制,推动基层司法实践改革迈上新台阶。

一是推进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拓宽群众的纠纷解决渠道。

制度先行、规范引路。榆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聚焦群众关切的婚姻家庭、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等6大方面建立了预防在先、分类识别、专人负责、定期走访、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推广“枫桥经验”,联合社区成立司法调解工作室,推进司法资源、力量、人才三下沉,推动人民法院多元调解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者上门提供诉讼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同步建立特邀调解名册,把老乡贤、退休党员干部等人员纳入其中。

诉前调解运行以来,仅2020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共化解纠纷案件多达1943件,累计为当事人免收诉讼费约112万元,既缓解了法院审判执行压力,又快速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立案环节纵深改革,构建网上立案高速通道。

立案庭作为百姓踏入第一道窗口,关系着基层法官的办案效率以及法院的公信力。榆阳区人民法院推行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等现代化诉讼服务机制,开通退役军人、残疾人、孕妇等绿色通道,破解了群众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等问题,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智慧诉讼服务平台设立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定期、动态公开受理、审结、执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以及案件立案受理、缴费、庭审、裁判等诉讼流程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给原告,原告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真正实现了网上立案“完全无纸化”的目标,畅通了立案通道。

三是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启诉前司法鉴定新模式。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菜单式”司法鉴定服务。面对司法诉讼实践中涉及诉讼案件的鉴定类型繁多、鉴定周期长的问题,榆阳区人民法院试点开展对外委托鉴定和诉前鉴定,聚焦车损、笔迹指纹、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法医等方面建立鉴定机构专项储备库。严格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进行线下操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机构,并制作笔录予以委托。对于无法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将案件流转至审理过程中进行诉讼线上委托鉴定,既满足了当事人的需求,又提高了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推动了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将立案与诉前调解衔接得更加紧密,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大大减少线下鉴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鉴定由之前平均60日缩短至30天之内,显著缩短了因鉴定拉长的审理周期。2020年诉前中心成立至今,共受理诉中对外委托鉴定案件1278件、诉前委托鉴定137件。

榆阳区人民法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形成了多元解纷、网上立案、诉前鉴定为核心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累计收受审核网上立案538件,集中办理财产保全1428件,冻结存款约1.2亿元,查封车辆217辆,集约办理委托鉴定389件,成为全市基层法院立案改革的典范。

线上调解注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

2021年8月的第一天,一名当事人气冲冲走进诉讼服务中心,要求起诉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来是两个当事人在一家烧烤店聚餐,饮酒后因小事发生口角,之后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不慎将原告推倒,致原告受伤住院治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本案诉讼标的小,且双方均是熟人,榆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流转至诉前调解中心,当天值班的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告,原告与被告多年好友对簿公堂,被告认为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错,心怀抵触,不愿承担责任。

调解员通过微信倾听被告答辩,查收了被告的证据,并让原告质证,了解了案件过程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法,向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释若他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承担的诉讼成本及法律后果,又向原告分析利弊,讲解调解的好处,两个好友终于放下成见,在微信上和好,被告当场支付了调解款。

这起纠纷通过微信在一个小时之内得到解决,促进当事人和好并赔付,实现了人民调解法理与情理的结合,有效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网上跨域立案实现诉讼服务“智慧化”

叮铃铃的电话声在嘈杂的立案大厅响起,当事人在电话里焦急的问道“我是山东人,现在居住在山东,之前在榆林承揽工程,甲方拖欠我上百万工程款,我要在榆阳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但是因为个人原因,我暂时来不了榆林,能不能把材料寄给哪位工作人员?”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我们现在有两种更便捷的立案方式供你选择,一是在你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申请跨域立案,我们将在十五分钟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第二种是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我们会在七日内日审查材料”,当事人听到后直呼“这样最好,太省事了”,随后立案人员在系统中收到该案,予以登记立案。

这样的立案在榆阳区人民法院数不甚数,这样的立案方式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切实做到让司法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诉前鉴定打造特色“风景线”

原告赵某驾驶无照牌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赵某受伤住院。事后赵某要求张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协商不成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时,赵某提出对其伤情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诉服中心展开了鉴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协商选择确定了鉴定机构。经鉴定,赵某伤势构成伤残九级,后续治疗费达上万元。诉调团队将诉前委托鉴定意见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面对这样的鉴定结论,双方放下对峙,达成和解,该起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圆满解决。

在推动诉前鉴定工作后,有效提高了涉诉案件的诉讼效率,缓和当事人双方的紧张对峙,减少了法官手中的案件量,能够更有效的分配诉讼资源,且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避免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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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白小毛

作 者:宋沅霖

编 辑: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