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北京市律师协会逃税!”北京实习律师张某因未通过实习律师考核,起诉北京市律协。他发现从2007年开始,律协组织实习律师培训,向每个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1950元,十四年共计收费8190万元左右,但律协却由某高校向实习律师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他于是将北京市律协举报给税务部门。此前,张某也举报深圳律协导致律协补交税款70多万,他也获得3500的奖励。(来源潇湘新闻)

#法仪说法#

很多人不知道成为一个正式的律师,一般需要经过好几个阶段。首先是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拿到资格证,然后找到律所,挂靠在律所名下,去律所所在地的律协申请实习律师证,经过一年的实习期,再由律协组织资深律师对其进行考核,通过的话就成为正式执业律师,通不过就延长考验期。

张某就是相继在深圳和北京都没有通过两市律协组织的考核,而起诉律协,谁知道在诉讼中发现律协竟然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按照张某的说法,北京律协是通过向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然后开具非税收统一票据,而开具票据的主体却不是市律协而是某高校,而这种票据仅限于该高校收取学历教育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使用。

这个案件中,除了培训地点是在某高校,组织培训与收费的主体均为北京律协而非某高校。市律协用该高校的名义向实习律师收取的这笔钱,可能确实存在不合法,逃税的嫌疑。

本案的奇葩之处在于,在张某举报之前,曾有人就此事已经提出举报,而税务部门的回应却是该行为是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第十条规定,集中培训由省级律师协会或者有条件的地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北京市律协委托某高校针对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举办的培训,由该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具体承办,自然由高校开具发票。

这种解释看似合理没毛病,但经不住推敲,该规定要求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的主体是律协,而不是高校,倘若律协委托高校后就可以收费按照高校学历教育免交税收,那以后岂不是所有的活动都可以找高校来打掩护?

虽然都是律师,都是从律协考核面试出来的,但如果律协自己存在问题,能够有像张某这样的律师站出来指出问题,那律师队伍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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