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doctor,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声明:本文为小说,内容都属虚构,包括地名、职业、机构等等,皆是文学创作,请勿对号入座。

面对着一堆白花花的骨头,小冯法医无力地坐在了地上。的确,法医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堪称神通广大,但这法术也有个边。

这堆白骨干净至极,甚至带着一种空灵妖异的“美感”,然而却是干净到连食肉动物恐怕都没有兴趣,在上世纪90年代前期DNA技术还没有达到实用的时期,这是真的让人难以下手了。

问题是,一边站着的探长老鹰还在直勾勾地盯着他,毫无感情地问:“自杀,还是他杀?”

这具尸骨是在北京延庆县一个工地上发现的,当地十分荒僻,人迹罕至。那天清晨,工人们把一条地下电缆刨出来准备更新,结果在其中一段上发现附着有一大团植物根须。有好事的工友想把它择开,一揪之下便啵啰啵啰掉下来一截又一截白色的东西,细看之下,原来竟是人的手指骨——这团根须里竟然包着一支只剩骨头的人手,抓着这根电缆。

有人向周围挖了挖,立刻发现了更多的白骨一个骷髅头也随之被刨了出来,两个黑洞一样的眼眶露出地面,直勾勾地看着大伙。

“有死人!”大伙儿纷纷惊呼起来。

看到这样的情景,包工头并不想扩大事态,说这可能是古代人的尸骨,换个地方埋了就是,不用理睬。不然万一惊动文物部门发现个古墓什么的,整个工程没准就泡汤了。然而这个意见没有得到大家的接受,惊恐的工人们商量之后决定报警。

他们认为,这不可能是古墓,否则哪有古人伸手抓电缆的?这肯定是电缆修成之后才出现的死人,既然如此,这死尸怎么会没送火葬场呢?难道是谋杀?

人命关天,当地派出所民警看了无法决断,这案子便报到了大案队,时在1993年的秋天。

老鹰带着几个刑警,法医小冯开着车,一起来到发现尸骨的现场,时间已经到了下午。

其实,老鹰他们去之前觉得这不一定是谋杀案。所谓“死尸抓电缆”类似的现象他们见过多次了,通常是植物的根须裹住骨头,在继续生长中带着它到了新的地方。除非是安放电缆的工人所为,否则你说这死尸怎么去抓电缆吧?它又不会动。可要是安放电缆的工人杀人还让他握着电缆,这又是怎样一种古怪的宗教仪式呢?反正我国从没听说过。

按照正常的逻辑,人死当然送火葬场,但也有一些人不肯走正常路,比如迷路的旅游爱好者,或者自杀的人,他们常常会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把自己和大自然融合成一体。随着时光流逝,被自然的堆积物掩埋,便形成这种情况了。

但是到达现场之后,老鹰他们马上觉得不能侥幸。

这是因为发现死者骨骸的位置距离地面将近一米,周围土质坚实。这条线路是1984年铺设的,十来年的时间,不可能形成这么厚的地表土。而自杀的人也不可能给自己再覆盖好身上的土。至于旅游者……死者没有鞋,难道是光着脚旅游的?现在基本可以肯定,这个人是被别人刨坑埋在这里的。

为什么强调“别人”呢?因为一些野兽也有挖坑埋猎物的习惯,比如虎和熊。

▲ 豹子不这么干,它通常是把猎物挂在树上风干,是喜欢吃腊肉的家伙

然而,一来这周边几十年来没有听说有这类大型猛兽出没,二来死者的骨骼比较齐全,上面也没有什么动物牙齿的咬痕,这说明其被埋在这里,一定是人类所为。

尽管如此,仍然不能定性为他杀。还有一种可能,便是移尸私埋

移尸私埋?在有合法殡葬产业的国家,这种情况似乎不该发生。但因为各种原因,有时候正常死亡也会有人非法移尸,挖坑埋人的,其中比较有名的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华生医生的岳父摩斯坦上尉。上尉在与他的老战友舒尔托少校见面时发生争吵,因情绪激动一命呜呼,结果,舒尔托少校便选择就地挖了个坑埋了老朋友——这也成为《四签名》的切入线索。

至于我国,这类情况大多数属于反对火葬,有人秉承入土为安的古老传统,临终留下这一类的遗言,有些孝子贤孙当然不忍让老人愿望落空。

这具尸体会不会也属于这种情况呢?这就是老鹰希望小冯提供的判断。

而小冯一看这尸体所在的地方就感到麻烦。这里是个斜坡,靠近一个溶洞,那里流出的酸性水污染了整片土地。因此,这具尸体的骨骼已经被腐蚀得又脆又松,一碰就碎,更不要说提取什么有效物质进行检验了。

“别抱太大希望,我连他是不是缺钙都不能断定。”小冯法医向老鹰抱怨。

抱怨归抱怨,工作还得进行。

根据检验,这具尸骨的所有软组织,包括韧带、肌肉以及毛发都已经消失殆尽,所存只有白骨,白骨有一部分变成了黑色。在其周围可以发现有规律的棉纤维残迹,推测是死者的衣着,但也被腐蚀销毁,无法提取和分辨了。

这种只剩白骨,甚至如小冯所说“基本只剩无机物了”的情况,法医很难获得太多的线索。

不过还是有一定的收获。

根据枕骨和盆骨的特点,小冯断定死者是男性,而根据颅顶愈合程度,他判断死者应是20—30岁之间的青年,身高在1.63米到1.65米之间。而根据残存棉纤维痕迹的复原来看,死者穿着的服装是那个年代夏天的时髦样式,揭示其死亡时间当不久远,且是在夏季丧生。

得到死者年龄的判断后,气氛顿转凝重。一个二三十岁的男青年,在现代社会应该和自然死亡相去甚远,大概也不会有那么强烈的传统土葬观念。再加上周边环境和死者衣着也与传统葬仪不同,他杀或涉及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但是,小冯又上上下下折腾了半天,却始终给不出一个明确的死亡原因来。

外行看来小冯在“折腾”,但他的工作其实很有规律。一方面他让助手尽量提取周围环境中的残存物质,比如对应死者胃部的泥土,以便确定是否中毒;另一方面他对这具白骨的几个关键位置进行了检验。

小冯首先看的是死者的颅骨。这常常是他杀时可能出现损伤的部位,在检验中可能发现粉碎塌陷性骨折。而且人的颅骨太阳穴部位十分脆弱,若是遭到重击往往留下折裂痕迹。

可惜,颅骨十分完整,什么线索也没有。

其次,他观察了死者的喉部骨骼。如果遇害者死于勒杀的方式,则通常会出现舌骨骨折的现象。

遗憾的是,死者的舌骨保存完好,也没有异常可见。

第三个应该注意的本来是脊椎各长骨,观察其上有无利器切割痕迹,如果有,说明有分尸嫌疑。然而,死者的骨骼被发现时呈完整仰卧状,各骨骼基本完整。

当然,在对白骨类死者进行尸检的时候,法医通常还会注意其肋骨的完整性。如果遭到过刺杀,往往在肋骨上形成锐器伤。可是这具尸骨比较特别,它的肋骨上有多处金钱状或蜂窝状的损伤,形成原因基本可以断定是自然侵蚀,也有几根肋骨折断,但因为遗骨已经十分脆弱,这也可能是上面堆积的土壤自重造成,并没有锐器伤的明显特征。

没有被打击头部,没有被扼颈或勒颈,也不见刀伤和其他钝器造成的骨折痕迹,那么,死者丧命的原因是什么呢?莫非是正常死亡?

虽然几个关键部位没有检验出人为伤害,但小冯可不敢说这位是自然死亡的

在某种程度上,人是很脆弱的。曾经有几个大男孩因为抢游泳圈打架,有一个带了刀的为了吓唬对手,朝对方大腿上扎了一刀,谁知这一刀正好刺在股动脉上,转眼人就不行了。直到判决的时候凶手都在两眼发直地叨唠——砍掉一条腿都能活,怎么扎个口子就死了呢?

所以如果这具尸骨的主人是大腿上被人刺了一刀,或者生殖器部位被人猛踢,都可能造成死亡,而已经白骨化的尸体上是找不到痕迹的。

▲ 冯法医做事细致,人家说要是动物园大象死了请他验尸,小冯得累死

现在小冯还是不紧不慢的,一寸一寸地看每一根骨头,希望发现点儿什么。这次情况特殊,这骨骼已经变得跟化石差不多,如果带回去,以我们当时的设备,路上可能有些部分就颠碎了,所以必须在现场把事情做完。

问题是延庆属于山区,太阳逐渐西斜,小风一吹还真有点儿凉,大伙儿基本都回到车上去了,老鹰让人用电热水器烧了一杯热茶,带着给法医送过去。

“这在平时根本不可能,”小冯道,“我不能一边拿手术刀一边喝茶吧,白骨是查着难,可也有个好处——干净。”

你看,法医大多数心里特别健康,否则总接触负面的东西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老鹰到小冯身边的时候,看到他正把一根肋骨小心翼翼地放到一旁的塑料布上。老鹰眼睛好使,看到那根肋骨上好像落了一小片枯叶,便伸手准备去把它拂掉。

“别动!”小冯一声厉喝,吓得老鹰一哆嗦。

意识到对领导这个态度不太好,小冯放缓了语调,道:“处长,那个不是叶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正要让大伙看看呢。”

老鹰定睛细看,马上发现了蹊跷。

这是一小片枯黄色,类似塑料片的东西,的确不是树叶,它的形状呈不规则的长条形,面积大约0.2x0.7厘米,一端卷曲,一侧还有烧焦的痕迹。奇怪的是,它不是附着在那条肋骨的上面,而是嵌在上面,在它嵌入的地方,骨骼上还有裂纹。

“他杀!”小冯指了指那根肋骨,“基本可以定了,不过成伤机制还不好确定。”

是啊,没有谁肋骨上嵌这样一个东西生活几年的。这个发现多半和死者的遇害过程有关,可是,也无法确定这东西怎么嵌到人的肋骨上。

但为什么说“基本可以定了”呢?因为还是存在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人死后,某人又把这么个玩意儿移植到了死者的肋骨上。

干嘛要这么做呢?

老鹰说了——又不是我干的,我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不合逻辑,所以只是存在客观上的可能性而已。

“死亡时间能确定吗?”老鹰想不出来,便换了个话题。既然基本断定是他杀,老鹰急于弄清死者的身份,确定他的死亡时间就很重要了。

“不能。”小冯站起来捶了捶后腰。对白骨化尸体进行检验,有很多种方法断定其死亡时间,比如看尸体周围堆积的蛹壳,可以根据其繁殖代数进行推断。

不过这种手段在延庆这个案子中并不好用,因为尸骨周围的蛹壳都是多年以前的,显示尸体白骨化已经很长时间了,当其上的附着物不再对昆虫有吸引力,它们就离开了这里。

白骨化的程度本身也是一种提示,在南方湿热环境下,半个月就可以白骨化了,而白骨化得这么彻底,特别是一部分已经黑质化,正常情况下要七到八年的时间,可是这里的环境比较特殊,轻酸性的土壤会加速白骨化进程。他要回去计算不同酸碱环境对于尸体腐败时间的影响,结果依然会很粗糙。

下一步干什么?

小冯指指骨骼被移开之后留下的空间,道:“找俩人来,筛土。”

埋尸案件中,死者身边的环境需要勘查,对其埋尸地点周围的土也要过筛。筛土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俗话说没有无破绽的犯罪,埋尸体的时候,不定留下点儿什么,案子就破了。

一边借着落日的余晖筛土,法医助理女陶(队里还有一个男队员也姓陶,只好这么区分了)被叫来是准备发现女性尸体的时候上手的,现在改行筛土倒也不抱怨,还跟小冯开玩笑:“就等着跟你发财呢,要是遇到个吞金自杀的,说不能能筛出块马蹄金来!”

▲ 吞马蹄金自杀,这太有想象力了吧

勘查现场有个女的,就是这么提神。

这个死者肯定不是吞金自杀,女陶注定会失望。但是当太阳最后一抹光线消失的时候,女陶他们终有所发现。

在死者胸部位置下方的泥土里,发现了一颗锈蚀的不规则金属球,刑警们判定,这应该是一枚变形的铅弹。

根据其大小特征,它属于一种香港黑帮自制小五星手枪的弹丸,这种手枪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曾多次被发现偷运入大陆,成为犯罪活动中的凶器。

看来,这就是死者的致命原因了——本案是一起涉枪案件。

太阳已经下山,老鹰让女陶和另一个痕迹勘查员留下,第二天白天接着筛土,其余人员收队,携带尸骨返回大案处。

在路上,老鹰和小冯开始交换意见,有几件事,比如死者的性别、年龄、死亡时间在一年以上,属于他杀,凶手是埋尸灭迹等,他们达成了共识。但小冯告诉老鹰,这案子,有一件事他想不通。

筛土中发现一枚小五星手枪子弹意义重大,因为这暗示杀人者预谋可能性较大,使用了这样专业的黑帮武器,可能有前科。但这颗子弹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按照小冯判断,这颗子弹当时应该是存留于死者的体内,否则凶手不会将一颗子弹找到并带去一起埋了的,这不合逻辑。

然而,这颗铅弹变形得很厉害。尽管小五星手枪属于黑帮自制,比较粗糙,使用了没有覆甲的铅弹,但如果它射入死者体内,只有在遇到坚硬物质的时候才会变形成这个样子。

人体内的坚硬物质无非骨骼,而他检查过死者的骨骼,并没有哪一根上有与弹头发生碰撞后产生的折断和变形。即便是那根嵌入神秘物质的肋骨,也只有细微的裂纹,如果子弹打中它并变形,决不会只有这么点儿动能。

这颗子弹怎么会变形了呢

老鹰倒是有一个逻辑,他结合那片嵌入肋骨的神秘物质解释,为了避免枪口火焰引来注意,也为了降低枪声,凶犯可能把枪口用一种特殊材质的物品包住朝死者射击,这样,弹头在穿过包裹物质的时候打中死者时,便可能已经变形了。

“那么,那一小片东西,就是随着子弹被带进人体的。”小冯推断道,“子弹没有打中肋骨,但一定是从距离肋骨很近的地方进入人体,所以它的冲击波把那片东西嵌到了肋骨上,而且给肋骨带来了震动损伤。”

然而,他们都不能解决的,是那一小片东西究竟是什么。这是一种化学物质,由于时间的影响,它显然已经煺色,化学性质也改变了,所以一时难以判断。

要下车的时候,老鹰忽然若有所悟,他扶着前排椅背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有抓住灵感,只好放弃了。

对延庆这个案子的分析会议开到半夜,案件性质确定为持枪杀人,决定立案侦查。白骨背后的幕布被逐渐揭开……

总结一下,这是一起有针对性的谋杀事件,发生时间在1984年(即电缆埋设之后)至1990年之间(再早难以形成如此程度的白骨化尸骨),害者是一青年男性,未检出中毒或生理残疾,发育正常。生前遭到小五星自制手枪的射击,胸部中弹,这可能是他的致死原因。死者身着棉织内衣裤和衬衫、长裤,已经全部腐朽无法提取有效信息,没有鞋、袜子也同样腐朽了。

根据勘查情况,可以断定这不是凶案的第一现场,应该是移尸掩埋。在埋尸地点200米外便是公路,凶手很有可能是驱车而来,在这个人迹罕至的荒僻之地将其掩埋。

“应该不是本地人干的。”老鹰分析,“这地方不远处就是个溶洞,扔到那里面肯定更隐蔽,还有暗河,闹不好就被冲走了。这说明埋尸者对周围环境并不熟悉。”

而死者身周未发现其他遗物,包括钱包、钥匙等常见的随身物品一应皆无,显是被行凶者搜去,看来是在掩盖死者的身份,而凶手被怀疑是能够接触香港黑社会,有前科的人员,所以才能弄到黑帮用的手枪……

分析到这儿,也就基本到头了。这是因为死者的年龄和性别,使仇杀、情杀、激情杀人、谋财害命,几乎都有可能,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又没法排除其中任何一种,案件似乎无法推进。

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办法——那就是查各地失踪人口情况。

然而,这人究竟是从哪儿运来的?什么时候运来的?难道把全国1984年后的失踪人口都查一遍?这可实在是力不从心的事情。

即便如此,仍然有办法。那个时代做不了DNA测试,但北京的公安系统有一手绝活——依据骨骼的人像复原。

所谓“依据骨骼的人像复原”,是上个世纪30年代欧洲刑侦界开始流行的一项技术,即根据死者的种族、年龄、性别等,在骨骼上模拟附着肌肉、毛发和皮肤,最后重现死者相貌的一种手段。

实际上,这种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远比刑侦要广泛。

前些年,在长春般若寺发现了疑似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赵尚志的头骨,最终的鉴定,据说便是通过公安部门用人像复原的方式进行的。当时相关人员根据发现的头骨左侧颧骨部位有弹痕,已经高度疑似这是曾在木兰作战中此部位中弹的赵尚志将军遗首。而公安人员很好地在骨骼上模拟添加软组织后重现的头像,与将军牺牲前拍摄的照片达到了完全的重合。这样一来,将军的头颅才被确认。

▲ 赵尚志将军的颅骨

这一次,公安人员也决定给发现的这具遗骨做一个人像复原,尔后拿这个模拟画像和失踪人员进行比对。照老鹰的说法,性别确定,就去了一半工作量,失踪年龄可定,失踪时间定在1984年以后,基本就没多少人了,你们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纯属苦中作乐。那时候各地并没有联网,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找这么一个失踪者,谈何容易?如果有一个复原的人像,那当然好多了。

当天,他们商定由冯大夫主持人像复原的事情,缩小失踪者调查范围,同时老鹰等人去查香港黑社会集团向内地提供小五星手枪的情况,希望从凶器角度找到案犯。

然而他们的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展开,案件很快出现了新的进展。

或许上天认为勤劳是应该受到奖赏的,第二天,女陶他们在继续筛土的过程中,在相当于死者上衣兜部位的泥土里,发现了一枚1986年制造的二角硬币,还有一个锈蚀的清凉油盒。

这一带很少有人来,更不要说深入到距离公路200多米的地方,这两件东西,基本可以肯定是死者随身携带的,可能案犯搜身的时候疏漏了,使它们被遗留在了现场。

看到女陶他们送来发现的两件物品,老鹰有点儿愣神,他觉得这二角硬币似乎保存得有点太好了。

后来小冯法医给他解释,他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硬币保存完好,一半是因为我国这批1986年的硬币制币技术高超,大多数硬币很不容易锈蚀。这批硬币发行量少,使用也比较少,所以遇害者可能在得到这枚硬币后没有随手花掉,却把它单独放在衬衣口袋中而意外得存。

另一半则是因为那盒清凉油后来流出来,把周边泥土都沾染了,让这一小块土壤酸碱性发生变化,减缓了硬币的锈蚀。

这里面有什么科学原理,老萨并不是十分清楚,姑妄听之。

推测这些技术问题老鹰也不大弄得明白。但是,他和小冯仔细观察这两件证据后,很快据此作出了一致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1986年夏季或1987年夏季。

一枚硬币怎么能帮助公安人员做出这么精细的推断呢?

戏法说透很简单。前面说了,这枚硬币标有制造年份,显示它是1986年制造的。死者不可能死后再活过来去弄个硬币放在身上,所以,他应该是1986年以后遇害的。

至于其死亡时间下限定在1987年,这个判断也没什么复杂的,一个硬币在流通中总会不断和其他东西碰撞、摩擦,其磨损是有一定规律的。这枚硬币的磨损极少,基本还是一枚新币。以公安人员对其边缘磨损程度的检验结果,它的使用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一年。所以老鹰把此人的遇害时间精确到了1986-1987年之间。

而且,如果不是天气炎热,人们也不会随身携带清凉油这类东西,所以,死者不是死于1986年便是1987年的夏季。

这无疑给进一步查清案情提供了很大帮助。同时老鹰分析,死者会把一枚比较稀少的钱币存在口袋里,说明他要么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要么经常和钱币打交道,才会有这种举动。

但没有模拟画像,想要进行比对几乎不可能,所以老鹰便督促小冯赶紧去忙这件事。

那一天老鹰稍微休息了一下,又去处理了一个百货商店的抢劫案,忙活了半天发现是老板报的假案,目的在于把亏损转移到被盗损失上去,是一个相当狗屁倒灶的案子。

就在他处理完了准备歇一下的时候,BP机忽然响了。那时候手机还不普及,汉显BP机算是很优秀的通讯工具,不但能提醒你回电,还能留言。可惜的是能留的字数有限,所以经常让人看了云山雾罩。

老鹰看到自己的BP机上显示是小冯的号码,还有一句极为言简意赅的留言——“请客”

这肯定是有什么特殊发现了啊。看看时间,却不大可能是把头像复原出来了。老鹰连忙打回,问小冯有了什么发现。

小冯告诉他,是那片卡在死者肋骨上的黄色物质化验结果出来了。

“是一块人造革,不过,这种人造革使用的地方十分特殊。”小冯道,“请客吧,这可是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