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和生态问题外部性效应的加速显现,全球各大主要经济体都在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在经济体、国家和地区以及企业的绿色转型过程中,绿色金融都可以从形成资金导向、对污染性投资形成挤出效应、促进绿色产业整合、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显著的作用。

2016年绿色金融首次列入G20峰会议题,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恢复设立,标志着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主题。而在相关的学术研究和行业实践中,绿色金融与气候金融(“旨在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行动的地方、国家或跨国融资”,详见下文)作为两大概念由来已久,但两大概念的各自定义与相互关联多有模糊之处,对此加以辨析与厘清将有利于后续实践的开展。

资料来源:根据世行集团IFC培训资料整理

什么是绿色金融

世界银行(WB)将绿色金融定义为:在追求可持续的全球经济发展进程下,需不断扩大的具有环境效益的投融资。

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在2016年发布的《G20绿色金融报告》中将绿色金融定义为:绿色金融是指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这些环境效益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体现其协同效应等。发展绿色金融要求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并强化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的认知,以提升环境友好型的投资和抑制污染型的投资。绿色金融应该覆盖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绿色金融既要利用公共资金,也要动员私营资金。绿色金融还涉及整个金融体系对环境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研究中,绿色金融的定义为:绿色金融是为“实现经济增长,同时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而提供的金融服务。

中国《关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观点认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应的,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什么是气候金融

气候金融,一般而言也称作气候投融资。世界银行集团(WBG)对于气候金融的定义为向低碳、适应气候变化发展的项目提供投融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将气候金融定义为,气候金融与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联,该投融资活动可减少排放,同时允许各国适应气候变化以及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FCC)的定义,气候金融是指旨在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行动的地方、国家或跨国融资(来自公共、私营和其他融资来源)。《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呼吁拥有更多财政资源的缔约方为那些资源不足和更脆弱的缔约方提供财政援助。气候金融首先承认在预防及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与贡献程度上,不同国家间差异巨大。减缓气候恶化需要气候金融,因为需要大规模投融资才能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气候金融对于适应气候变化同样重要,因为需要大量的财政资源来适应并减少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对于气候金融,国际上有相对广泛的共识,气候金融(气候投融资)可以理解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一切投融资活动,主要包括适应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两类投融资活动。

气候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关系

比较气候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定义可知,绿色金融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了气候金融,且不只有气候金融。

绿色金融除了包括气候金融所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还增加了支持环境改善、污染防治、提高自然资源保护、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内涵范围。一般而言可以理解为,气候金融是绿色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而气候投融资(气候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一直占据着较大比例,同时也经历了快速发展。以绿色信贷为例,根据相关研究团队测算,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间,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余额占绿色信贷余额的比例一直维持高位,且从最初的66%上升至70%左右。

绿色金融的模块与重要意义

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具体而言,中国作为绿色金融的深刻践行者将这一系统工程具体划分为发展绿色信贷、发展绿色投资、发展绿色保险、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等七大模块。以完善环境交易市场为例,主要措施包括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和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中,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挑战与应对方法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具体而言,服务于绿色金融领域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均有待完善。绿色金融领域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全面,绿色金融实践的责任与义务应当有法可依,针对绿色金融的监管职能或可确立统一的监管平台。

二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待优化。国内层面,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国家与地方层面之间的统一有待加强,同时地方也需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特色绿色金融标准。国际层面,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对标国际,做好国内外的衔接工作。

三是“漂绿”现象有待净化。“漂绿”指的是通过绿色金融渠道获取的资金并未使用于符合绿色金融标准的项目,仅为“漂绿”而无法达到实际预期的“绿色”效果。针对此类现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明确绿色目录,从严制定量化标准,进一步提高绿色项目报告的透明度。

资料来源:

[1] IMF. Global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 Chapter 6,

https://www.imf.org/en/Publications/GFSR.

[2] OECD, GreenFinance and Investment,

https://www.oecd-ilibrary.org/environment/green-finance-and-investment_24090344#.

[3] EU, Overview ofSustainable Finance , https://ec.europa.eu/info/business-economy-euro/banking-and-finance/sustainable-finance/overview-sustainable-finance_en.

[4] 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2016.

[5]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8)》,2018.

[6]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9)》,2019.

[7] 申万宏源研究,《绿色金融系列报告之一:统一标准,完善五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2021.

THE END

CAFI公众号部分文章亦发布于以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