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

6、会议应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应到监事5人(其中独立监事1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独立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收购资产涉及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644,029,303股(其中A股数量3,632,372,626股,B股数量11,656,677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高燕平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