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职工想要申请退休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这个时候符合条件即可在退休后申领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
而当职工因为身体病情原因,不得不提前申请办理退休,但是所需要的办理条件、程序以及材料都不太清楚,因此骏宝收集了一份关于职工因病提前申请退休的指南,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选择收藏,具体如下:
办理条件
①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② 1998年6月30日(含)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作缴费年限);2013年7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③ 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果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办理程序
在职职工
(1)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过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审核机构审核资料;
(2) 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提前退休的,由用人单位到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核发养老待遇手续(例如区级对区级等)。
失业人员
(1)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由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手续,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报审批(须提供《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
(2) 经过批准同意可以因病提前退休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退管机构到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发养老待遇手续。
办理材料
① 《职工劳动手册》以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②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1份);
③ 《职工退休申请表》1式3份;
④ 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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