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洪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元峰关于任命2名庭长、1名副庭长、21名人民陪审员的提请。

洪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洪忠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大槐树人民法庭庭长

范华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俊清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3名新任命同志作供职发言

宣誓台前,3名新任命同志右手握拳,庄严肃立,郑重向宪法宣誓。

会议任命21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张三虎 韩丽华 张晓蕊 任 伟

翟元琴 郭华建 卫金妹 马军军

马婷婷 张福录 郭先锋 芦 健

李晓鹏 陈德兴 郭富堂 刘书巧

卫林武 梁卫荣 赵丽峰 胡俊平

罗景霞

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供职发言

新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今后将更加坚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元峰作的《洪洞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洪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