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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又有一名“老虎”被捕。

11月2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潘家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这距离他被通报开除党籍仅过去13天。

多名证监系统干部被处理

同样是在本周五,11月26日傍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朱毅被查。这一消息证实了本周早先的传言。

1975年出生的朱毅长期在证监系统工作。2000年11月,他调入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工作,2007年至2018年期间,他担任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工作处调研员。2018年8月至今,朱毅任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朱毅还是证监会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在担任发审委主板发审委委员期间,共参与了300多场发审会,审核了200多家企业的IPO上市申请。同时,他也是近半年来第三位被查的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今年7月,与朱毅同为连续3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的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副总裁陈翔被查。

今年以来,还有多名证监系统干部被处理。

5月,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毕华被“双开”。毛毕华自1996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证监会工作,是一名金融监管系统的资深干部。

通报中称,毛毕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组织教育挽救,自诩手段高明,精心设计、层层布防,串供并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漠视廉政红线,追求腐化生活,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与监管对象交往中贪大钱占小利;宗旨意识淡漠,无视公权力政治属性,干预证券监管工作,破坏监管秩序,严重损害监管形象;甘于被“围猎”,腐败贯穿职业生涯,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还有一条尤为醒目,毛毕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热衷酒场饭局,新冠疫情严重期间仍频繁接受监管对象宴请、擅自离岗外出游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今年4月被“双开”的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也曾长期在证监会工作。2000至2014年,他历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发行监管部副主任、国际合作部主任等职。

检察机关在起诉指控中称,童道驰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合作部副主任和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职级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期间,作为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获悉相关股票内幕信息后,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告知他人买入、卖出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行”何以成为“内鬼”

金融领域反腐高压态势不减,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已有多名领导干部落马。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

在2006年至2015年期间,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2018年9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万元。

金融腐败事关金融秩序与金融安全,对国家利益的危害不容小觑。在证监会日前召开的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指出,资本市场“围猎”和“反围猎”的斗争仍然激烈,证监会系统反腐败任务仍然繁重。

本该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内行”、监管者,为何走上与不法监管对象称兄道弟的歧路,最终沦为以权谋私、贪得无厌的监管“内鬼”?

大会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欲壑——中国证监会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揭示了多名干部的腐化轨迹,其中就包括重庆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毕华和山东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此外还深入剖析了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小官揽权”等问题。

证监会监管干部手握影响市场主体的公权力,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围猎的对象。无论是“名牌大学高材生”“经济学博士”,还是“金牌审核员”“业务权威”,如果不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就容易成为“阶下囚”。因此,更要不断加强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深化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

除了金融监管系统外,金融领域其他系统同样也存在腐败现象。本周落马的官员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夏伟,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立宏,也都是金融领域的干部,二人均长期在银行工作。

金融事关国民经济命脉,“血脉不通,则百病缠身”。中纪委曾发文指出,近年来,少数金融从业人员、监管人员背弃初心使命,把国有金融资产当成“摇钱树”,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形成“黑色利益”共同体,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经济安全、国家安全。

赖小民便是典型一例。作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长期从事货币政策、信贷管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非法敛财17.88亿余元,犯下触目惊心的金融领域腐败大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今年1月,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粮仓为何“硕鼠成堆”

本周还有多名干部相继被查,包括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刘祺,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吕建新,中储粮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唐丞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彭付平,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孙立国等人。

短短一周内,中储粮集团就有两名分公司干部落马。此外,今年5月,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东升被查。去年11月,中储粮储运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被“双开”。

中储粮集团成立于2000年,作为我国粮食战略储备的机构,肩负着守护大国粮仓的重任,然而近年来也曾曝出一系列问题。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腐败案便是典型一例。

2013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以受贿1407.9万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李长轩案中,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个基层直属库与个体粮商、面粉生产企业等勾结,玩起“空转粮”。在每年“托市粮”收购前,粮库要按计划在粮食市场拍卖掉陈粮,腾出库容为收购新粮做准备。而一些基层粮库与粮商或面粉生产企业串通,让其购买粮库陈粮和约,等当年的“托市粮”开始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实际上,陈粮原地未动,账目上却大进大出,既损害了农民利益,又骗取了国家补贴。

判决书显示,李长轩于2002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4.5万美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肩负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却将粮食买卖就地“空转”,套取巨额补贴……中储粮总公司与各省分公司的“垂直管理”关系,变成了“硕鼠成堆”监守自盗现象滋生的温床,最终引发贪腐窝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撰文指出,中储粮系统一度过于强调“小马拉大车”等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产生了等靠思想,对强化自身监管责任、主动作为化解风险矛盾重视不够。

今年2月,中储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召开全系统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专题学习报告会。会议指出,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向纵深发展,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中储粮高质量发展,为管好“大国粮仓”、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