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道孚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经道孚县2021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836-7125080
电子邮箱:1874338116@qq.com
通讯地址:道孚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道孚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道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9日
道孚县2021年度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
用
方
案
道孚县人民政府
二零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序言……………………………………-5-
(一)方案编制依据。…………………………………-5-
(二)方案编制因由。…………………………………-6-
(三)方案编制原则。…………………………………-6-
第二章 目标任务…………………………………………-8-
(一)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8-
(二)项目建设目标。…………………………………-8-
(三)资金整合目标。…………………………………-8-
第三章⠂工作措施…………………………………………-9-
(一)制定行业规划………………………………………-9-
(二)编制项目。……………………………………-9-
(三)认真梳理。……………………………………-9-
(四)归并整合。…………………………………………-9-
(五)项目变更。……………………………………-10-
第四章 项目建设…………………………………………-10-
(一)基础设施项目。………………………………-10-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11-
(三)到户类项目。………………………………-12-
第五章 统筹整合资金…………………………………-12-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12-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13-
第六章 资产管理………………………………………-14-
(一)科学分类、确认资产………………………………-15-
(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15-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16-
第七章 保障措施………………………………………-16-
(一)机构保障。……………………………-16-
(二)经费保障。………………………-17-
(三)制度保障。…………………………………-17-
(四)信息公开。…………………………………-17-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18-
(六)绩效考评。…………………………………-18-
道孚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
第一章⠂序言
根据《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道孚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编制道孚县 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 );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
5.《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
6.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1年)》紧密围绕道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利用赋予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方案编制因由
按照“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分配给试点县的每项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资金下达文件要明确资金来源级次、明确该项资金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试点县要将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编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调整了用途的资金,依法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按照调整后的支出方向进行预算科目调整。要借鉴相关地方统筹整合有效模式,大胆探索实践,创新具有地方特色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模式”的精神,为了拓展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好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方案编制原则
1.立足规划,集中投入。根据道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将各级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积极探索涉农产业项目投入的方向、支持环节和工作机制,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形成合力,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村集聚,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规范管理,见到成效;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决把道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要积极打造农业主导产业,牦牛、中藏药材等种养植及其它优势区域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瓶颈问题;
3.整村推进,成果共享。围绕脱贫户、脱贫村,从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地方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急待解决的问题入手,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项目建设,整村推进、共享建设成果;
4.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瞄准脱贫户和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注重激发脱贫对象内生动力,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5.统筹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需要。道孚县于2019年脱贫摘帽,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同时兼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涉农资金聚合效益。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2021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巩固贫困县“摘帽”成效,68个脱贫村,2574户12000人脱贫成果。确保道孚县贫困对象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年度规划,结合今年的年度目标任务,至12月30日道孚县今年需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包括: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61个,资金规模7935.63万元。
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45个,资金规模7737.25万元。
到户类项目2个,资金规模222.1万元。
合计共108个项目,资金规模15894.98万元。
(三)资金整合目标。
按照整合资金目录,道孚县2021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5894.98万元,资金来源是:
(一)中央层面3项,资金规模13331.34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592.34万元;
2.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万元;
3.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39万元;
(二)省级层面3项,资金规模1755.59万元。其中:
1.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65.59万元;
2.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20万元;
3.省级“三州”开发资金270万元;
(三)州级层面1项,资金规模164.55万元。其中:
1.州级财政衔接资金164.55万元;
(四)县级层面1项,资金规模643.5万元。其中:
1.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643.5万元。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道孚县 “十四五”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21个专项扶贫牵头部门、县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编制项目
围绕道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用途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和每笔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要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三)认真梳理
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情况。
(四)归并整合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等。
(五)项目变更
县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道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和2021年底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与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的具体扶贫项目。
(一)基础实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等项目,共计61个。其中:交通局项目38个(道孚县银恩乡却哇鲁科村村道安保工程、道孚县甲斯孔乡洛须玛村村道安保工程等);水利局项目5个(道孚县尼措片区饮水改造提升工程、道孚县玉科片区饮水改造提升工程等);文化旅游局项目1个(道孚县八美镇中古村通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各乡(镇)项目10个(道孚县八美镇少乌村通组桥建设项目、道孚县各卡乡甲拔村联户路项目等); 乡村振兴局项目4个(道孚县亚卓镇盘龙村道路建设项目、道孚县鲜水镇道孚沟村道路建设项目等);民宗局项目3个(道孚县各卡乡冻坡甲村便民涵洞项目等)。
1.农村交通。
1.1实施地点。在银恩乡却哇鲁科村、甲斯孔乡洛须玛村等实施安防设施等建设项目;
1.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通组路四级路面;村内道路;
1.3建设标准。按照交通行业工程标准目录《公路工程(JTG)规范标准目录2015.06.01》建设;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021年3月初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实现45个脱困村、2000余户脱贫户道路交通完善全覆盖,改善农村交通系统,加强城乡联系,提高发展潜力,降低农业生产运输等生产成本,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2.水利项目。
2.1实施地点。在鲜水镇孜龙村、沙冲乡一大队村等村实施人口安全饮水工程等;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取水坝,沉砂池,蓄水池,放水桩,管网等;
2.3建设标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建设;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021年3月初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人畜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后,将改善当地供水基础设施水平,巩固提升道孚县1万余脱贫人口的人畜饮水保障水平,惠及道孚县5万余农村人口。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配套设施、养殖业配套设施、旅游产业等项目,共计45个。
1.种植业。
1.1实施地点。在麻孜乡、孔色乡、鲜水镇、各卡乡、八美镇、泰宁镇等实施百公里春油菜种植业配套设施项目、鲜水镇铜佛山实施黄花观光产业园旅游扶贫建设项目等;
1.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建优质双低油菜产业化生产基地等种植业的配套设施;
1.3建设标准。按照《行业分类标准(2017)》建设;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高贫困户收入。直接惠及68个脱贫村2551户已脱贫户。
(三)到户类项目。主要是乡村振兴局掉边掉角农户易地搬迁项目和水利局安全饮水巡管员等项目,共计2个项目。
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提高已脱贫创业增收的能力,减轻群众负担,惠及10个已脱贫村200余户已脱贫户。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1年道孚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22558.7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5894.98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8198.9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935.63万元。具体为:交通局5713.1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449.88万元;水利局324.6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24.68万元;文化旅游局87.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7.9万元;民宗局140.4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40.47万元;乡村振兴局127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279万元;各乡(镇)653.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53.7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14137.7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737.25万元。具体为:国资公司93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354万元;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759.9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705.45万元;色卡乡9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6万元;下拖乡3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6万元;农牧产品园区11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00万元;文化旅游局95.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5.8万元;民宗局5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0万元;组织部4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00万元; 乡村振兴局2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万元;泰宁镇1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
3.到户类。投资222.1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2.1万元。具体为:乡村振兴局147.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47.7万元;水利局74.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4.4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整合资金目录,道孚县2021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5894.98万元,资金来源是:
(一)中央层面3项,资金规模13331.34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592.34万元;
2.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万元;
3.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39万元;
(二)省级层面3项,资金规模1755.59万元。其中:
1.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65.59万元;
2.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20万元;
3.省级“三州”开发资金270万元;
(三)州级层面1项,资金规模164.55万元。其中:
1.州级财政衔接资金164.55万元;
(四)县级层面1项,资金规模643.5万元。其中:
1.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643.5万元。
第六章 资产管理
(一)科学分类、确认资产
资产根据属性分为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村内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设施、集中供水饮水设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室、卫生室、文化广场、村小或村教学点、村幼儿园、广播村村响设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及网络、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建设的农林牧渔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扶贫、村组集体入股市场经营主体的股权类资产、产业扶持基金等,集中供水饮水设施商业化运行也可作为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包括支持农户生产发展、所购建的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或物品等。
(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实施、谁确权原则,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项目实施方式,将资产产权界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对形成的资产登记造册。产权界定:资金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属村集体。对合作经营的项目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到村集体。对产权不明晰或权属有争议等难以界定的扶贫项目资产,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确保所有资金形成的资产都有明确权属。产权移交:对经确权的项目资产,按照“应交尽交、程序规范、手续齐备”的原则,移交给产权所有人,做到项目资产界权清晰。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1)资产维管制度。对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等非经营项目资产,由产权所有人按照“谁受益、谁维管”的原则,明确维管任务、标准、责任,确保非经营项目资产保值、正常使用,达到使用年限。
(2)资产经营制度。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等方式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部门备案。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纳入账内核算。村集体统一经营的项目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村民公开。要定期对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村集体项目资产当年可供分配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帮扶易返贫致贫人群,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福利费,向投资者分配、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福利费根据当年实际需要提取。分配方案要经村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街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无收益不得分配,严禁举债分配。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制度保障
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绩效考评
县财政局对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表1:道孚县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附表2:道孚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项目表
(来源:道孚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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