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一是县乡(镇)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不稳等问题依然存在。技术服务人员知识断层与知识老化问题严重;农技服务队伍人员不稳定,留不住人才。二是村集体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需要加强总的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普遍较少,并且以产前和产中服务为主,农业产后服务比较薄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大多是自发性的,收费性的服务项目比较少;村干部比较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但大多是零散的,有计划向农户提供服务的村并不多。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需要完善,其带动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户之间多为松散连接,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议。一是理顺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增加农业服务的活力,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提高农技人员待遇,做到留得住人才。二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其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村级服务机构在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上处于特殊地位,起着直接作用。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直接与农户见面,也是各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其功能是通过参与其他基层服务组织服务,将村级及其以下基层服务主体联系起来,把乡级及乡以上层次的服务引入到每一个农户中,起着内联农户外联经济技术部门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的纽带作用。因此,要发展壮大村级服务组织,壮大其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实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完善村集体服务功能。强化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根据农民的需要,可以考虑设立若干农业服务小组或服务站,为农户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三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合作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基础地位。要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在分配机制上对合作组织领导人给予适当激励,保证组织的顺利发展,利益分配机制需要规范化,要实现从当下的按股权分红逐步向按交易额分红的过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作组织的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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