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胡冰
编辑 | 张一诺

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公司副行长王献伟。

罚单显示,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

1.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

2.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

4.对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部分客户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王献伟, 时任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违法类型为: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

2.对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部分客户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89万元的处分;对王献伟处以罚款4.5万元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