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出台了《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该办法是我省首个专门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全流程做出系统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新规有哪些亮点和突破,如何更好便民惠民,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推动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化、规范化
从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一体化出发,对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监督管理各环节“定标准、定责任、定期限”,形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化办理流程,实现省域范围内“同一服务标准”“同一时限要求”,形成无差别、均等化救助服务模式。
亮点二 重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新流程
明确海南省全域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市县民政局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将“个人申请—乡镇审核—民政局确认”简化为“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确认—民政局事后监管”;将“乡镇(街道)、民政局”两榜公示简化为“乡镇(街道)”一榜公示,形成了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县民政局监管的新模式。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理时限从正常情况下30个工作日缩短至22个工作日。
亮点三 突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户籍壁垒
明确海南省户籍居民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或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特殊情形,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乡镇(街道)可根据使用居所、务工、婚姻、用水、用电等情况综合认定居住情况,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可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亮点四 增加了突发重大事件特殊规定
如遇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入户调查。重大突发事件解除后,再入户核实家庭情况,完善相关材料。此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动态管理的核查期限可适当延长。
亮点五 减少了群众办事环节
精简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政府平台查询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纸质性材料。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明确经办人员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告知申请人审核确认所需的基本程序和预计时限;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避免群众来回跑。
各市县将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放权工作。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放得下、管得好,放权后最低生活保障精准度不降低、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更优质,将着重提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会救助经办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等事务性工作;全面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进一步夯实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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