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全区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结合目前全区社区工作者员额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解放街道、崇文街道、中山街道、胜利街道、朝阳街道、立新街道所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39人(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了解社区工作性质并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上以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沙市区户籍,且应就近居住,方便服务社区居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2.报名地点:报考人持报名资料到沙市区民政局一楼大厅(沙市区长港路89号)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报名启动后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党建知识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沙市第一中学(北京中路368号)。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社区工作者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考察。考察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进行。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是在社区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范畴)。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安排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及薪酬标准,明确岗位等级,核定薪酬待遇,统一购买“四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可在报名时现场咨询)。
附件
1:沙市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沙市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公告和岗位信息:https://mp.weixin.qq.com/s/964haQSJGBV-17uFFhc4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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