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购药管理,凤台县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对部分门诊慢特病种设置待遇享受期,待遇期满未重新申请或“沉睡证”将被取消。
  部分病种将有待遇享受期。63个慢特病种中,慢性丙型肝炎待遇享受期为1年;结核病、银屑病、白癜风待遇享受期为2年;脑瘫、肢端肥大症、青光眼、黄斑眼病待遇享受期为3年;生长激素缺症待遇享受期为6年;除上述病种外,其他病种待遇享受期均为长期。待遇享受期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算。
  期满未及时申请重新认定的将影响就诊。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满,未重新申请认定的,将自动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患者如仍有治疗需要,可以在待遇享受期满前申请复审。
  连续24个月内未发生医保结算费用的将被取消。门诊慢特病认定后,连续24个月内的医保结算系统未发生医保结算费用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自动取消。患者如有治疗需要,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责编:耿文娟 初审:金磊 终审:孙友虎)

(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