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9时,费县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被告席上,只见一位年轻的男子目光在桌面电脑屏幕和翻译人员之间来回穿梭,时而用手向身边的翻译人员比划,时而点头示意。

该院正进行着一场特别的庭审,因被告王某系聋哑人,无法进行正常言语交流,该院请来手语老师在庭审现场为其进行手语翻译,让其也能“听见”庭审,最大限度的保障聋哑人的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王某因妻子生孩子需要费用,2020年06月通过手机银行向费县某银行借款35000元,2021年06月借款到期后大部分借款本息未偿还。

费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被告王某系听力一级残疾,曾在费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保证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庭前专门从费县特殊教育学校请来一位县电视台每周要闻手语播报员作为手语翻译人员。庭前,审判人员向该手语翻译人员介绍了相关案情以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等,并为翻译人员准备了庭审提纲,帮助手语翻译人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同时,该院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指派一名援助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现在开庭,今天的庭审特殊,各诉讼参加人不要着急,书记员要把当事人的发言逐一进行记录。”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在庭审中,主审法官也特意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有效引导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依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手语翻译人员及时将法官的问话、当事人的陈述答辩进行手语翻译,整个庭审过程耐心细致,庭审秩序井然有序,使得一向庄严肃穆的庭审瞬间充满温情,也让王某在无声世界里打了一场明明白白的官司。

“聋哑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聋哑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认识事物的能力也与正常人有一定的差距,让翻译人员参与庭审,既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可以让当事人对法院建立更多的信任。”庭审结束后,手语翻译老师郭寿芳说。

“我想偿还,但我现在工作很难,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钱还,感谢法院,还给我请了我的老师当翻译。”庭审结束时,被告王某激动地竖起大拇指,用手语比了个大大的赞,握住法官的手紧紧不放。

“给予聋哑当事人司法关怀,既可增强当事人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信念,又可解决聋哑人急难愁盼的问题,还可以加强聋哑人法治教育。我们的庭审虽然慢了,但聋哑人无声的世界里,心里亮堂了。”主审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