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东莞当地的网友介绍,当地电动三轮车现在查的很严,认为这样的行动已经影响到了靠电动三轮车讨生活的群众。
东莞市交警支队回复: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003年8月,东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2007年9月1日起天候或分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至2009年1月1日起,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因此,我市对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政策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关于报考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问题,您可到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如您的电动三轮车有合法来源的,可持相关车辆的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到查扣的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放行,请您依法依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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