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邯郸12月9日电(通讯员张珍珍)一人酒后驾车,左转弯时与正在进行科目三路考的车辆相撞,发生事故后驾驶车辆逃逸,办案民警通过“天网”监控追缉肇事者。近日,经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广平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7月25日15时许,王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广平县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莲街路口,向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正在进行科目三路考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王某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后将车辆停放至广平县某公司南门门口,下车躲至附近的环城水系河边。

事故发生后,路考驾驶员王某丽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监控追查到犯罪嫌疑人逃逸路线及车辆停放地点。案发后四十分钟左右,王某被抓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6mg/100ml。

经审查,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应当从重处罚,承办检察官对其提出拘役五个月的量刑意见,鉴于王某认罪认罚,遂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11月30日,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并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