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为依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范围,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2月1日,我国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即研究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提出了名录调整草案。
10日公开的《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列明了在我国境内自然分布或有自然分布记录且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不包括原产于境外的野生动物。为避免管理重复、混乱问题,已调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不再列入《三有名录》。
根据近年来我国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野生动物删除,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191种野生动物删除。
记者查阅了解到,相比我国2000年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新的名录中新增了680种陆生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兽类30种、鸟类445种、爬行49种、两栖132种、昆虫24种,较明显地扩大了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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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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