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擅自使用“患者形象及裸露女性图片” 被罚22.5万

中国网财经11月5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11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曝光10件违法医美广告案件。其中,泉州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内容未按卫健部门核准的内容发布,且存在擅自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及使用裸露女性图片等违法情形。

泉州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的上述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1年1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泉州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成立于2014年07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医学检验科等,王钦明为投资人。该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2日被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王钦明共担任过五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别为丰泽区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泉州丰泽博医堂综合门诊部、泉州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及泉州市欧菲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不过当前仅有后两家企业处于开业存续的状态。

7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在微信公众号及户外广告设施上发布医美广告,被卫健部门处理:

◆ 丰泽欧菲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内容未按卫健部门核准的内容发布,还存在擅自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及使用裸露女性图片等,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关于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第十七条关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关于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对其广告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5000元。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曝光欧菲被投诉消息

网络资料

网络资料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案件:泉州丰泽脂管加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丰泽脂管加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其公众号“脂管加医疗美容”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发布“不负初心,匠心塑美|脂管加整形外科技术院长杨杰!”、于2020年8月8日发布“脂管加脂肪刀新品上线,共同见证抗衰逆龄奇迹!”、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你有一份懒人变美计划请查收!”等文章。上述文章内容包含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和“水光针”、“光子嫩肤”、“脂肪刀”等医疗技术名称,且发布的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及其样件内容不符。当事人在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内容包括医疗技术名称和术前术后患者对比照片、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其样件内容不符等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6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件:泉州鲤城牙博士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领取看牙消费券”的商业广告中含有口腔诊疗、种植治疗、牙齿矫正等内容的医疗服务。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发布上述医疗广告未经有关部门审查,且实际核销的消费券与广告内容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8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和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2万元。

案件:泉州艾格眼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审查在其医院网站上自行设计发布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禁止性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0年1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9200元。

合法发布广告

这些要点需牢记

早在2020年3月,国家市监局等11部门就联合印发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等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审查医疗广告,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其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提请采取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措施

2021年,针对广告乱象频发的医美行业,国家卫健委在《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特别表示: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由此看来,医疗广告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最严”监管时代。

民营医院做广告时,稍不留神就会触及违法违规的底线,所以,下面这五点有必要引起每一家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

新闻

多看点

速看!晋江18家医院、诊所、卫生所等被责令停业!

8日晚,

晋江市卫健局召开

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

今年9月份以来,

晋江全市共有18家医疗机构

因违反防控相关要求被责令停业。

这18家医疗机构是:

陈埭闽华医院、

青鸟世嘉康复医院、

磁灶牙精灵口腔门诊部、

池店凡德口腔门诊部、

陈埭产朝钢中西医结合诊所、

梅岭徐钢辉口腔诊所、

陈埭镇洋埭村第四卫生所

等7个单位因落实防控不到位

被一次性记满13分,被责令停业;

青阳康健综合门诊部、

梅岭郑其坡中医(综合)诊所、

陈埭镇江头村第一卫生所、

陈埭西坂村卫生所、

陈埭王崇银中医(综合)诊所、

陈埭黄作勇内科诊所、

安海镇桐林村第三卫生所、

东石镇永湖村第二卫生所、

深沪镇璧山社区第一卫生所、

金井镇玉山村第一卫生所、

永和郭艺红中西医结合诊所

等11个单位因违规接诊新冠肺炎

相关十大症状患者被责令停业。

★ 据了解, 近段时间,晋江市卫健局防控督导工作专班组织回头看,目前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在“回头看”的督导中发现了医疗机构存在的另一些问题,督导工作专班均已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书。

内容来源:健康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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