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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拨付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10月企业职工“以工代训” 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08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办函〔2020〕99号)要求,忻州大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大昌利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忻州大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对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分别为51人、53人、51人、53人,共计208人次。按照企业以工代训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标准,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补贴资金共计624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忻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50-3333677 邮箱:xzsjnbgs@163.com

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花名册.xlsx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