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28号

监督检查发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21年12月8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84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