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市政办函[2021]66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我市于12月11日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由于12月11日、12日是周末,12月13日,我市出租汽车开始分批到市出租车计价器站进行调表。此次调整后的出租汽车基础里程为2.5公里,基础里程价由5.00元调整为7.00元,取消每车次1.00元的燃油附加费;基础里程后,基本运价为每公里1.80元,每100米计价器增加0.18元,夜间服务费(23点至次日4点)每运次2.00元;取消5分钟免费等候时间、车辆时速由低于5公里调整为低于12公里(含)开始累计低速等候费,每累计5分钟计1公里(0.36元/分钟);计价器累计里程费和低速等候费,四舍五入后以整元计费;不得强行拼客,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