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尹某成诉陈某泽、曾某连、赵某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尹某成系聋哑人。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尹某成受赵某秋雇佣为陈某泽、曾某连从事水电安装等装饰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尹某成多次找赵某秋、曾某连、陈某泽讨要工钱,但各方相互推诿。尹某成虽多次向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得到有效处理。无奈之下,尹某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赵某秋无法取得联系,曾某连亦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而且,经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并询问尹某成、陈某泽,发现尹某成做工一事系双方口头约定,并无书面证据在卷可以证实,陈某泽对此事亦不知情,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僵局。这时,在曾某连寄回的一封挂号信中,法官发现其中提及到尹某成做工一事。法官从此处着点,言明陈某泽系实际受益方,应依法支付尹某成劳动报酬。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陈某泽答应支付尹某成劳动报酬,并当庭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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