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詹奕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奕华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查处、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詹奕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詹奕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詹奕华于2002年04月,从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调任任汕头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龙湖分局政委,2007年7月起,正式出任汕头市龙湖区委常委、龙湖分局局长一职,4年后的2011年8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6年7月起,出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年7月,56岁的詹奕华,被免常务副局长职务,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年10月29日发布的消息,经汕头市人民政府7月24日批准:免去詹奕华同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2019年8月起,詹奕华转任汕头市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6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东省汕头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在闭幕大会前举行的选举大会上,詹奕华继续当选为十三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一年后,落马被查。

中央督导组组长孙志刚5月底曾下沉汕头督导

据广东政法今年5月29日报道,5月24日至2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孙志刚下沉揭阳、潮州、汕头、汕尾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并召开粤东片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粤东四市市委书记、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汇报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组长白少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虎,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等陪同督导。

据报道,座谈会上,孙志刚对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粤东四市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效果日益凸显,查纠整改持续深入,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教育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孙志刚强调,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教育整顿已进入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关键阶段。粤东四市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教育整顿不断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

詹奕华简历

詹奕华,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广东惠来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本科学历。

1990年03月-1991年09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妈屿派出所副所长

1991年09月-1992年03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妈屿派出所教导员

1992年03月-1993年08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政工科正营职参谋

1993年08月-1994年09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秘书科副科长

1994年09月-1995年05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政秘科代理科长

1995年05月-1996年05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政秘科副团职科长

1996年05月-1998年03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副政治委员

1998年03月-2002年04月汕头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团职政治委员

2002年4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龙湖分局政委;

2007年7月,任汕头市龙湖区委常委、龙湖分局局长;

2011年8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7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年8月,任汕头市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1月被免去汕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汕头市政协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来源:水母真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