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6时许,鄂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七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太和镇某酒店门口路段,有个人被车撞了躺在地上,已经通知120救助,肇事司机逃离事故现场。
接警后,民警李佑祥带领辅警2人迅速出警,由于事发时间凌晨6时许,冬季天气寒冷路上行人不多,根据现场勘查情况,除了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碎片及散落垃圾外,没有其他线索,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为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案件,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
办案民警李佑祥心里十分清楚:“逃逸案侦破贵在迅速”。为了不错过一丝线索,他带领事故处理专班人员查遍了事故路段沿途的民居、商店等地视频监控调查取证。
根据掌握的大量信息,李佑祥同志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系一辆带篷三轮摩托车,但是由于天色较暗,不能看清车牌号。便顺藤摸瓜,沿着肇事车辆逃逸的方向,前往金牛交警队调阅监控。在金牛交警的帮助下,很快锁定该车号牌为鄂L0Y***。
查询到肇事人吴某相关信息后,李佑祥带领专班人员马不停蹄前往其家中。14时许,李佑祥刚到金牛镇某村便一眼发现了该三轮车,但是该车前玻璃已经被吴某换新。当李佑祥询问车主吴某凌晨是否开车外出撞伤人后,吴某支支吾吾称自己撞了垃圾桶,没有撞人。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吴某交代了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不到8小时,案件得以成功侦破。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了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
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源:鄂州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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