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夹缬是我国传统印染“四缬”技艺之一,2011年就入选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这项曾普遍流传于浙江温州的技艺也是我国雕版印染、印刷的源头。不过就在今年,围绕蓝夹缬作品,两家公司起了争端。

北京忆采蓝文化有限公司(简称“忆采蓝”)创始人、总经理张琴今年以来接连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送实名举报信,指称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简称“鹿王工艺”)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涉嫌剽窃忆采蓝“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的作品、藏品及原创产品。而作为鹿王工艺申请的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该网站目前又“神秘消失”,可能存在骗取国家艺术基金的情况。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11月11日给张琴的回函中提到,已联系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对方称“承诺不违反著作权规定”。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存在侵权将根据法院生效的裁决结果严肃处理。

12月16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鹿王工艺确实申报了“夹缬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和互联网推广”项目,也建设了网站,但工作人员并未明确说“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就是该基金资助的项目。不过,新京报记者在网络搜索“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未能找到该网站。根据张琴提供的其曾打开过的网址,点击后也不能显示。

鹿王工艺法定代表人杨丽婷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正在维护中。对于被质疑骗取国家艺术基金,12月18日晚,“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进一步回应称,“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是分阶段的,我们在2年前通过项目验收。如果国家艺术基金再予以滚动资助和后续资助,我们才有义务继续制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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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提供的举报信。受访者供图

忆采蓝实名举报鹿王工艺“剽窃”

根据忆采蓝官网显示,北京忆采蓝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中华文化促进会织染绣艺术中心旗下的实业公司,承担织染绣中心的策展、借展、办展,及衍生品研发、定制、销售等业务。公司创始人、文促会织染绣中心主任张琴从事染绣工艺、戏曲图像的田野调查及实物鉴定,对蓝夹缬工艺有过系统性研究。

2021年9月16日,张琴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实名举报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捏造材料,剽窃其公司网站“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网址:http://www.lanjiaxie.net.cn)的作品、藏品及产品,并称鹿王工艺“空壳运作的所有目的,是为了骗取国家资金,最终落入私人腰包”。

在这封举报信中,张琴称,2021年3月28日,她的律师无意中打开一个名为“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发现,该网站上的多处内容与公司运营的“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相似。比如,“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在“研究成果库”栏目下名为《木版印花的遗存——蓝夹缬》的文章发布于2019年9月25日,没有作者署名。而“中国蓝夹缬艺术网”于2015年7月15日就发布了《木版印花的遗存——蓝夹缬》,并标明了作者和文章出处。

张琴认为,这篇抹掉作者姓名的文章,是全文照搬了“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的内容。她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样报图片显示,这篇原文曾刊发于《中国文物报》(2012年1月20日)。新京报记者对比后注意到,《木版印花的遗存——蓝夹缬》在两家网站仅显示了第一部分“夹缬的历史及民间应用”内容。张琴回称,该文当初发布到“中国蓝夹缬艺术网”时,由于工作人员粗心,仅上传了第一部分。而“‘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也照错抄错,只有第一部分。”

图左为中国蓝夹缬艺术网《木版印花的遗存——蓝夹缬》文章截图;图右为张琴提供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同名文章网页截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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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中,张琴列举了几个藏品存在被复制的嫌疑。她称,“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展示的几件藏品图其实都是私人藏品,“比如其两款‘牛郎织女-刺绣镜帘’藏品图片,都与我们网站展示的图片完全一样。这几件物品是忆采蓝的私人藏品,实物至今仍保存在我们公司,从未正式展出过。而从发布时间看,我们在2015年就上传了。”

图左为中国蓝夹缬艺术网展示的牛郎织女-刺绣镜帘藏品截图;图右为张琴提供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藏品截图。受访者供图

此外,张琴还列举多个忆采蓝公司的原创产品图片也存在被复制的嫌疑,“比如‘工农联盟铅笔袋’,这是忆采蓝的原创产品,2017年12月24日上传到网站;‘老绣片镶拼皮拎包’,是忆采蓝设计师手工缝制的原创产品,2016年4月19日上传到网站。这些图片都被‘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复制放到自己网站上,有的图说还存在胡乱抄凑的情况。还有一张我们原创产品团花双鹿蓝夹缬衍生品休闲包的模特展示图也被复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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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左为张琴提供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作品库”页面截图;图右为中国蓝夹缬艺术网文创产品“工农联盟铅笔袋”“老绣片镶拼皮拎包”页面截图。受访者供图

对于张琴举报信中提到的内容,新京报记者试图通过网站对比,了解是否存在涉嫌复制的情况。12月16日,新京报记者搜索“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并未找到该网站。根据张琴提供的网址(http://www.jiaxie.luwanggongyi.com),打开后显示页面未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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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搜索“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以及http://www.jiaxie.luwanggongyi.com的页面截图。

根据张琴提供的一个链接(http://4g.66lc.com/system/2019/10/08/013618417.shtml),新京报记者打开显示“掌上鹿城”(为“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打造的移动互联客户端”)在2019年10月8日发布了《夹缬传播喜添新平台-“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即将上线》,文内提到“夹缬非遗文化的发扬继承方面近期又见新成果——由温州鹿王工艺美术公司承建、国家艺术基金赞助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建设项目完成主体制作,即将上线”。

不过,2021年12月16日,新京报记者在“掌上鹿城”App以及鹿城新闻网搜索该文章,未找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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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质疑骗取国家艺术基金

张琴在举报信中还提到,鹿王工艺搭起“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网站的目的是为骗取国家艺术基金资金。

2021年的9月和11月,张琴先后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实名举报,都曾对网站的“消失”提出疑问:“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在2020年完成结项工作、拿到国家艺术中心的扶持资金之后,作为项目内容的‘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网站即告‘失踪’。”她希望管理中心追查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该项目网站的下落。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于11月11日向张琴发送回函显示,2016年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申报了“夹缬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和互联网推广”项目,经网络初评、会议复评,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获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立项资助。2020年,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接受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国家艺术基金结项验收专家查阅了该项目网站信息,审查了审计报告,出具了结项意见,该项目完成结项工作。

对于张琴举报的问题,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还通过电话回复称,“第一时间与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联系问询,该单位承诺‘不违反著作权规定,自行承担由项目实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因管理中心对项目的知识产权纠纷无权裁决,如认为该项目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管理中心将根据法院生效的裁决结果进行处理。同时,管理中心也已督促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做好资助项目结项后的自查工作。

新京报记者查询国家艺术基金官网2016年7月5日公布的《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示》中看到,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中含有“夹缬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和互联网推广”,申报主体为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12月16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确实申报了“夹缬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和互联网推广”项目,也建设了网站,但这位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就是该基金资助的项目。

对于网站“消失”,新京报记者也咨询了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对网站运营时间是否有要求,该工作人员称“没有具体规定运行50年或100年,我们的申报指南里指的是实施周期”。新京报记者在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看到,“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十问”中提到,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两年。

天眼查显示,温州鹿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涉及印章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网页制作、图文平面设计、服装设计等。法定代表人是杨丽婷,也为公司大股东,持股73.5%。

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是不是由鹿王工艺承办?该网站是否为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的项目?为何网站目前“消失”?网站的内容是否存在张琴所指的涉嫌复制的情况?

12月16日晚,杨丽婷在电话中对新京报记者回应称,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这个资助项目“是我们自己弄的,花了很多精力”,目前“网站正在维护中”。至于网站何时再上线“不清楚”,“会有负责网站建设的工作人员联系你。”对于张琴质疑“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复制“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的作品、藏品及产品,杨丽婷说,“如果对方觉得我们侵权,可以当面对质,我可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我没有做过任何不恰当的事情”。

12月18日晚、12月19日晚,“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先后多次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经过自我检查,网站那几幅图是对张琴已公开发表作品的评述,“在最后环节才加上的”,“是依据著作权第24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使用”。“我们引用时也注明是作为公益性的评论,没有任何牟利”,并称“中国蓝夹缬艺术网其网站没有标明作者”。此外,对忆采蓝指出涉嫌复制藏品照片,他称“藏品不具有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图片享有著作权保护,但国家对著作权保护同时也允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评论已公开发表的图片是允许的”。

他同时对新京报记者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中,“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并不是主体内容,“我们承接的是利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对传统夹缬艺术进行改造并使之更好传播。”

针对网站“消失”涉嫌骗取国家艺术基金的质疑,陈先生称,“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内部测试网页持续时间较长,对外展示网站的时间并不长。“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是分阶段的,我们在2年前通过项目验收。如果国家艺术基金再予以滚动资助和后续资助,我们才有义务继续制作网站。”

在鹿王工艺给新京报记者的回复中也提到“夹缬艺术传播的最大障碍就在于其传统雕版工艺太古老、太过低效,不能适应现代人们的需求”,“我们的专长在于信息技术在夹缬工艺中的应用研究,通过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对传统夹缬艺术进行改造并使之更好传播。”

“剪屏”诉讼或难取证

张琴反映的上述情况是否能认定构成侵权?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宫向东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些文创产品属于原创作品,网站有发表时间可作为证据。“对方网站原封不动地复制了文创产品的图片,且不能举证证明有其他来源的话,会构成侵权。”此外,民间作品的收集、整理、拍摄、编辑都属于创造性的劳动,“对方网站复制这些藏品图片的行为也属于侵权。”

此外,宫向东认为,藏品所拍摄的照片是著作权法确认的作品,复制或进行信息网络传播都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同时,著作权法24条中提到“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过要看合理引用的限度,不能全文直接复制粘贴,即使“中国蓝夹缬艺术网”网站上没有标明作者,也应当说明来源于哪个网站。公益宣传不标出处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尽管有当时“中国夹缬艺术传承网”的涉嫌侵权的内容截图,并不意味着张琴的起诉维权就能有百分百把握。宫向东称,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张琴此前保留的对方网站的截图由于没有公证,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而又因张琴提供的涉嫌侵权网站目前搜索不到,不能正常显示,她将面临取证难。

张琴说,这大半年的经历让她感受到做非遗项目的研究及开发尤其是原创内容道路艰难。“我们原创团队从设计到制作再到成品,经过一次又一次打磨,现在却被人拿走随意复制而且申报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她希望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能撤销该项目,鹿王工艺公司也应公开道歉。

近年来我国非遗文创产品不断得到开发、走向市场,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不断出现。“非遗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从事非遗传承研究、保护、开发的群体都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如权利人可以通过‘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作为证据维护正当权利。”宫向东说,他认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引导,提高非遗参与群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