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3时许,在任丘市会战道任丘第二中学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由南向北正常行驶中,与一辆顺行并在路口突然左转弯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两驾驶人同时倒地,但因为二人均佩戴了头盔,尽管摔到了头部,却侥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小小的头盔,对保护驾驶人的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

两辆车相撞后,两名驾驶人当场昏迷。

约5分钟后,左转弯的驾驶人逐渐清醒,起来后骑上电动车一路向北逃离了现场;约8分钟后,直行的驾驶人被路人扶了起来,也清醒了过来,他在路面坐了一会儿便报了警。

以上案发过程是交警当天傍晚在大队指挥中心“天眼”中发现的。

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8组值班民警刘永刚和王玉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问明了报警人是新华路办事处安庄村的贝某某,只见他脸部挫伤,左腿活动受限(后查明左腿有块骨头被摔裂),通知家人陪他去了医院之后,两民警开始沿电动车上行、下行路线展开了排查。为尽快找到线索,又搭进了周六和周日两天的休息时间。

下行路段由事发地向北共查看了30多处监控,追踪到约5公里外的邓河口村口后,目标消失。交警分析,此人十之八九就是邓河口村人,或者到这个村子办事或会友。

上行路段追查到距离事发地1公里外的“悦都汇”后目标消失,交警分析,此人应该是从“悦都汇”出来去了邓河口村。

两交警通过在“悦都汇”明察暗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从一名知情人口中得知,此人是邓河口村的任某某,并提供了任某某的联系电话。此时,已经是11月28日(星期日)下午,交警立即拨通了任某某的电话,通知他第二天来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11月29日上午,任某某来到交警大队,承认了3天前在第二中学路口撞车逃逸的事实,并在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处罚。另经调解,任某某当场向贝某某道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来源:任丘交警,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