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福建省山多林多,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森林的生态服务总价值超过1.2万亿元,是名符其实的“绿色银行”。但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抵押林木管理和贷款出险后处置难,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拓展。为此,福建省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收储担保服务,化解金融风险,使银行放贷放心了,林农贷款省心了,从而加速森林资源资本化进程,促进了林业和林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政策推进

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林改文件,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机构建设,并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林权收储机构为林农生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对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收储的林权,符合采伐条件的,林业部门优先予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采伐条件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维护林权收储担保机构的权益。

二、搭建平台

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首家省级林权收储机构—福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同时积极引导各重点林业市、县(区)依托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组建国有的林权收储机构,或是与民营企业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的林权收储机构,或是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民营林业企业、担保机构、个人依法成立民营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对非重点林区县,引导他们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或由设区市成立林权收储机构,承接林权收储担保业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林权收储机构50个,主要林区已基本覆盖,累计担保贷款超过16亿元。

三、创新模式

过去的收储,主要是银行贷款出险后,由于林木处置难而被动收储。现在的收储,是林权收储机构提前参与林权抵押贷款评估或对评估全程进行跟踪,有效提高评估的准确度和公信力。对于参与评估的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收储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签订《收储协议书》,一旦出险,由林权收储机构按照《收储协议书》约定,先行还本付息,对出险林权进行收储,变被动兜底为主动服务,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大力推进森林综合保险,探索将抵押林权委托第三方监管,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处置出险林权,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有力化解林业金融风险。

四、完善服务

一是加强协调。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帮助林权收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沟通互信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林业信贷问题,促进林业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满足林农林企的融资需求。二是规范流程。大力完善和推广林权收储流程图,明确办事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方便林农贷款。三是健全制度。指导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收储担保行为,提高收储担保效率。

全省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在防控林业金融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破瓶颈,闯出林业融资新路子。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解除了金融机构的顾虑,畅通了林权抵押贷款渠道,林农林企不用单靠砍木头,也能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发展资金。同时,完善的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也让金融机构轻装上阵,进一步加大林业信贷投入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原有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福林贷”“惠林卡”等金融新品种,分别累计放贷15.1亿元和20.2亿元,满足了林农等林业经营者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二是释放潜力,迸发林业发展新活力。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促进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拓展,吸引和推动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投入植树造林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持续增长,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2020年,全省植树造林面积超过104.2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666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三是融资创业,拉动林农收入新增长。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让广大林农及返乡农民工通过林权抵押融资,用于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促进了创业致富奔小康。据统计,部分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超过30%。“绿色银行”唤醒了沉睡的山林,“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了“金山银山”。 ( 信息员:郭宏伟)

来源:发改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