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不中选,药企是否还有机会?河南给出了明确答复:no。
12月17日,河南牵头的十四省药品联盟采购公布方案,覆盖常用“降三高”的38种药品,其中不乏地尔硫卓、拉西地平等上亿元的大品种。
这次省际集采的最大不同在于:所有品种约定采购量不低于医院需求量的80%;如果拟中选企业只有1家或2家,约定采购量就是医疗机构100%实际需求量。
这完全打破了企业的普遍认知:国家集采中,约定采购量一般占医疗机构需求的70%,如果只有1家中选,采购量可能只有需求量的50%。留有一定的空间给未中选品种。
如今,集采几乎把医院所有的需求都吃下来了,不中选就相当于完全失去医院市场。
而且,14省联盟集采还提出,未中选品种将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基本就堵死了集采外市场的任何空间。
河南组织的这次省际集采来势汹汹,未来是否会成为国家集采的模板,值得观察。
采购量最大化,失标品种重点监控
江西是河南14省联盟集采成员之一。其实在这次集采之前,江西基本就没给未中选品种任何机会。
今年11月底,江西公布的药品集采进度显示,省内医疗机构采购的集采品种数量,远高于在医院用药数量的70%,部分药品的采购比例接近实际用量的94%。
武汉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对健识局表示:在有质量保障的前提下,用量大的品种逐渐集采化是一种必然趋势。“药品现在是医院的成本端,即使医院完成了约定采购量,也愿意继续进便宜的集采品种,集采外品种的空间自然也就小了。”
14省联盟集采的采购量要求并不算强人所难,而是符合了医疗机构的现实需求。
健识局注意到,14省集采要求申报企业在4家以内的,拟中选企业数量最多为2家。这意味着,4个品种以下竞逐的,中选企业就可以垄断医院全部市场。
河南集采还有更狠的一招:胡萝卜加大棒。
在12月初的十四省联盟集采征求意见稿当中,列明“未中选的品种会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正式文件的要求更加严格,将重点监测范围扩大到了“整组流标”的药品,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加强审核和检查。
这可以说是一种警告。
2018年底,联盟的牵头省份河南组织了抗癌药专项集采,在伊马替尼这一抗白血病品种上出现“整组流标”的情况:诺华、豪森、石药三家企业均不接受专家建议价。
河南省医保局当时只好作罢,于次年1月发公告称:为保障临床用药,上述三家的伊马替尼医院均可采购。药企“获胜”。
这次14省联盟集采中,河南特地强调了“集体罢赛”的后果:将被“重点监控”,向外界释放强烈信号,不会在同一个问题上妥协两次。
药店纳入集采报量,逃避不如面对
医院市场没有机会,院外市场自然成了香饽饽,一些业内培训也将院外市场标榜为“未来最强增长极”,这个未来,也并非如想象的那般美好。
在这次联盟采购之前,牵头省份河南刚刚对零售药店下手,将部分连锁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试点,并计划逐步将辖区内所有医保定点药店纳入集采。本次十四省联盟集采公告也明确提出: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官网,河南的275家零售连锁药店已经开始联盟集采的报量工作。
在2020年的第三批国家集采中,广东省内2.8万家药店参与报量,占到广东省总采购量的45.84%,几乎与医疗机构平分秋色。
零售药店有相当的采购能力,如果这次14省联盟集采中,河南、广东等省份纳入药店报量,未来药店全面参与集采也不会太远。
这么做是符合国家集采导向的。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在一份提案答复函中再次明确: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药店等积极参与集采,建立市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
另外,这次14省联盟集采还有一个特点:要求申报药品的产能,需要达到本次采购量的2倍以上,以保证稳定供应。
今年8月,华北制药的断供事件让业内记忆犹新。低价中标后不能供货,对市场和患者信心打击极大。这次14省联盟集采已经考虑到兼顾药品的质量和产能。未来,集采药品产能或许将成为重要的考核因素。
在集采开始之初,一位医院负责人对健识局表示:集采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低价中标会影响药品质量,很多救命药更强调质量。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受伤的最终还是患者。
按产能申报,可以保证生产企业不会断供,而一些没有长期生产经验的企业,则可能被排除出集采的名单。这也是国家集采的一大趋势,值得行业警惕。
集采之下,企业没有选择,必须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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