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没有人曾经干过,在拆迁过的废墟里,砸钢筋卖钱。记得以前小的时候,那个时候钢筋还算值钱,再加上附近经常有房子拆迁,可没少砸过。但是有这么一个大爷(化名刘大爷),晚上在工地砸钢筋,没想到墙突然倒了把他砸成重伤,结果家属找到了工地负责人索赔百万,没想到负责人不仅不赔钱,还把他们赶了出去。

有一天晚上,刘大爷吃完晚饭在外面溜达,刚好就散步到了别人的工地里。原来那个地方是已经被拆迁了,拆迁队基本上已经把房子拆迁得差不多,就剩下收尾的工作了。想着那个地方又没有什么能偷的,到晚上的时候也就没有设立保安,工人们下班了也就都回家了。但是刘大爷溜达到那个工地发现,那个地方还有很多钢筋在废墟里露了出来,还没有被人砸掉。想着自己晚上也没事情干,于是就回到家拿了锤子,打算砸一点钢筋卖钱。

说干就干,刘大爷为了能赚点钱,砸钢筋的时候也是非常卖力。但是他没想到威胁就在背后,他的背后还有一堵墙已经马上要塌了,但是只顾着砸钢筋的刘大爷丝毫没有察觉。结果在刘大爷奋力砸下最后一锤的时候,那堵墙也刚好倒塌,砸到了刘大爷的身上。当时因为大部分的墙砸到了刘大爷的双腿上,这导致刘大爷第一时间无法移动,再加上工地附近又非常偏僻,任凭刘大爷怎么呼救,都没有人应答。

直到第二天工人们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刘大爷。随后工人们连忙报警并且通知了负责人,负责人看到后也是非常惊讶,秉着不分对错先救人的原则,负责人连忙叫救护车把刘大爷送到了医院。哪想送到医院的时候刘大爷的生命已经危在旦夕了,为了能让刘大爷先被抢救,负责人先垫付了医药费,并且告知医生先救人。随后警察也是联系到了刘大爷的家属,让他们赶来医院。

不幸的是,刘大爷的腿因为被砸伤得太严重,没有被保住,只能截肢。但是幸运的是,经过医生们的抢救,刘大爷的命保住了。但是因为失去了双腿,以后的刘大爷也只能永远瘫痪在床上。看到刘大爷这样,家属们也是非常愤怒,他们找到了工作的负责人,希望负责人为此事负责。刘大爷的儿媳表示,虽然刘大爷不是工地的员工,但是人是在你们工地出的事,怎么样都应该负责赔偿。

负责人也本来也想息事宁人,毕竟自己工地总不能天天被这些家属闹,就问了下需要怎么赔偿。本以为最多也就赔偿个几万块医药费之类的,因为毕竟主要责任不在他们身上。但是没想到刘大爷的家属儿媳表示,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医生说刘大爷后续的治疗费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他要负责人承担刘大爷后续所有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工费。第二个方案就是一次性给到200万元,这件事就解决了。

听到这负责人直接是无法接受,他表示是刘大爷晚上自己私自跑到我工地上砸钢筋受伤的,你这属于上人家院里头砸人家的墙,你不注意安全被墙砸伤了,还要别人赔钱。要我完全负责那完全不可能,他还没有追求刘大爷的责任呢。但是家属们表示就这两个方案,负责人必须选一个,不然就赖着不走。迫于无奈,负责人只能选择把这群人给轰走。

但是得不到赔偿的家属们怎么会放弃,最终双方又约定好了一起协商。刘大爷儿媳表示,你那工地没护栏,没安全标识,就是你们的责任。为什么我公公在你工地砸伤进了医院,第二天你就马上弄好了护栏, 你们就是心虚。但是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秉着先救人的原则,才会先送刘大爷去医院并且垫付医药费。但是刘大爷首先私自进自己工地砸钢筋,说难听点就是偷钢筋。因为这些钢筋原本也是打算后续一起处理的,刘大爷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晚上偷偷进我的工地,砸我的钢筋卖钱,那就算偷,你说对不对。我不可能说为一个小偷负责吧,如果家属觉得我有责任,是我工地的问题,那么你去法院起诉我,法院判我赔偿多少,就赔多少。

看到负责人骂自己公公是小偷,儿媳也是气愤不已,生气的和负责人争吵了起来。儿媳嫌负责人说话难听,要求负责人道歉。没想到负责人直接生气地回到:“他就是小偷,偷我的钢筋被砸,活该!这种人就是该死,这是上天给他的报应!”到最后双方都没有协商成功,负责人的意思是建议家属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但是对于这件事也给自己提了个醒,以后他也会对工地的安全更加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