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现将富宁县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地点及时间
(一)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时间为:每日08:00—21:00
(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日08:00—21:00
(三)各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时间:每日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各点核酸检测结果出具时间
(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00—9: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14:00;
9:30—15: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20:00;
15:30-21:0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次日08:00。
(二)县人民医院
8:00—11: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17:00;
11:30—17: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23:00;
17:30—21:0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次日08:00。
(三)各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检测结果出具时间,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而定。
三、核酸采样点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0876-6122055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6-6132730
田蓬镇第一卫生院:0876-6320939
田蓬镇第二卫生院:19948648751
木央镇第一卫生院:0876-6440120
木央镇木杠村卫生室:0876-6440120
木央镇第二卫生院:0876-6492101
里达镇中心卫生院:18387691572
新华镇卫生院:0876-6122244
板仑乡卫生院:0876-6361075
归朝镇中心卫生院:0876-6462087
谷拉乡卫生院:18887616961
洞波乡卫生院:13769604693
者桑乡卫生院:15187693052
剥隘镇中心卫生院:0876-6135947
那能乡卫生院:0876-6436120
花甲乡中心卫生院:0876-6433120
阿用乡卫生院:0876-6474010
四、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一)受检者前来采样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并在采样登记窗口出示。
(二)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
(三)釆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四)不要用手或其他物品触及拭子采样管(棉签前端),听从工作人员指导。
(五)受检者要配戴口罩,采集完样品后立即洗手或用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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