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现将富宁县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地点及时间

(一)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时间为:每日08:00—21:00

(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日08:00—21:00

(三)各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时间:每日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各点核酸检测结果出具时间

(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00—9: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14:00;

9:30—15: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20:00;

15:30-21:0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次日08:00。

(二)县人民医院

8:00—11: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17:00;

11:30—17:3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23:00;

17:30—21:00期间采样,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次日08:00。

(三)各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检测结果出具时间,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而定。

三、核酸采样点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0876-6122055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6-6132730

田蓬镇第一卫生院:0876-6320939

田蓬镇第二卫生院:19948648751

木央镇第一卫生院:0876-6440120

木央镇木杠村卫生室:0876-6440120

木央镇第二卫生院:0876-6492101

里达镇中心卫生院:18387691572

新华镇卫生院:0876-6122244

板仑乡卫生院:0876-6361075

归朝镇中心卫生院:0876-6462087

谷拉乡卫生院:18887616961

洞波乡卫生院:13769604693

者桑乡卫生院:15187693052

剥隘镇中心卫生院:0876-6135947

那能乡卫生院:0876-6436120

花甲乡中心卫生院:0876-6433120

阿用乡卫生院:0876-6474010

四、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一)受检者前来采样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并在采样登记窗口出示。

(二)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

(三)釆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四)不要用手或其他物品触及拭子采样管(棉签前端),听从工作人员指导。

(五)受检者要配戴口罩,采集完样品后立即洗手或用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县卫健局